年假计算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07:29年假的核算办法:员工累计作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累计作业时间确认。员工在同一或许不同用人单位作业期间,以及按照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规则视同作业期间,应当计为累计作业时间。)
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接连作业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下日历天数折算确认,折算后缺乏1整天的部分不享用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下日历天数÷365天)×员工自己全年应当享用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日。
员工依法享用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则的假日以及因工伤罢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日。
员工享用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用当年的年休假。确因作业需要,员工享用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补足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