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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制度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08:07
依据《专利法》的规则,自国家局布告颁发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许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颁发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则的,能够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恳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许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恳求书和必要的依据一式两份。那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准则是什么?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准则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布告颁发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颁发不符合专利法规则的,能够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准则。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准则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则条件的发明创造颁发专利权的过错决议,保护专利权颁发的公正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布告颁发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许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颁发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则的,能够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恳求应当及时检查和作出决议,并告诉恳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议,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挂号和布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许保持专利权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应当告诉无效宣告恳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议,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实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定、调解书,现已实行或许强制实行的专利侵权胶葛处理决议,以及现已实行的专利施行答应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可是因专利权人的歹意给他人形成的丢失,应当给予补偿。  
按照前款规则不返还专利侵权补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显着违背公正准则的,应当悉数或许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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