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7:44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约束
股权的内部转让:除非公司章程还有规则,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采纳自在转让的准则,即对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转让其悉数或部分股权的,法令未设定任何约束,只需转让方与受让方洽谈一致即可。
公司法对股权的向外转让规则了较为严厉的约束,这种约束首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此处需注意的是,与本钱大都决不同,此处的过半数赞同是指人数的过半数,而非持股数额的大都,也即是以股东人数核算表决票数,而非以股份数额核算。
(2)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赞同,其他股东自其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3)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的内部转让:除非公司章程还有规则,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采纳自在转让的准则,即对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转让其悉数或部分股权的,法令未设定任何约束,只需转让方与受让方洽谈一致即可。
公司法对股权的向外转让规则了较为严厉的约束,这种约束首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此处需注意的是,与本钱大都决不同,此处的过半数赞同是指人数的过半数,而非持股数额的大都,也即是以股东人数核算表决票数,而非以股份数额核算。
(2)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赞同,其他股东自其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3)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