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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交怎样进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0:12

关于中止缴费人员补缴实施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止缴费。2005年末曾经中止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则补缴。补缴基数和缴费份额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末曾经中止缴费人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补交怎样进行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关于中止缴费人员补缴
实施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止缴费。2005年末曾经中止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则补缴。
二、补缴基数和缴费份额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末曾经中止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止当年全省在岗员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树立个人账户曾经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员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间,补缴1989年末曾经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员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份额补缴。
三、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告诉清晰,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末曾经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末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划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下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间,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间,中止6个月以内的时刻,不收取滞纳金,超越6个月的时刻按日加收滞纳金。
应参保未参保企业全体参保和因生产运营困难中止缴费的单位全体续保,在2009年6月底曾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依据其现运营状况,可适当减收滞纳金。
行政诉讼、劳作争议裁定断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则补缴的滞纳金,不得减收。经审计、稽核、督查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形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规则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收。
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补缴树立个人账户曾经利息,按树立个人账户后历年发布的记账利率的平均值补缴。树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发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个人补缴的树立个人账户前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的树立个人账户后的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一起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从树立个人账户时刻起,为个人树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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