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多久可以放出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2:25
很多人咨询刑事案件被拘留之后就没有音讯了,不知道被拘押在哪里,又见不到人,愈加不知道什么能够放出来。其实你了解了刑事拘留有关的程序和时期之后就知道应该怎么办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
阐明:在司法实践中,履行规则时,能在三日内提请同意拘捕的在三日内提请同意拘捕;假如三日期限不行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但有必要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延伸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伸期限。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阐明:在司法实践中履行此规则时,在三日内不能提请同意拘捕时,直接延伸至三十日,三十日内包含前面的三日。有必要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阐明: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同意拘捕书之日起七日内决议同意拘捕或决议不同意拘捕。因而,此规则的七日是人民检察院的同意或不同意拘捕的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
阐明:在司法实践中,履行规则时,能在三日内提请同意拘捕的在三日内提请同意拘捕;假如三日期限不行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但有必要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延伸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伸期限。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阐明:在司法实践中履行此规则时,在三日内不能提请同意拘捕时,直接延伸至三十日,三十日内包含前面的三日。有必要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阐明: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同意拘捕书之日起七日内决议同意拘捕或决议不同意拘捕。因而,此规则的七日是人民检察院的同意或不同意拘捕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