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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没有公告是违法行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21:31
假如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想要征收别人土地使用权的,是需求拟定征地计划,而且需求布告的。在布告期间,别人是能够提出异议的。那么,征地没有布告是违法行为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25条规则:征收土地计划经依法同意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安排施行,并将同意征地机关、同意文号、征收土地的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和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布告。征地布告包含征地计划、补偿安顿计划布告,这是确保被征地农人知情权的法定程序,是避免征地及补偿作业暗箱操作的程序保证。假如不依法实行征地布告责任,实际上掠夺了被征地农人的知情权、听证权、主张权,归于程序严峻违法,被征地农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实行征地布告责任。
征收土地计划经依法同意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安排施行,并将同意征地机关、同意文号、征收土地的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和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布告。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布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施行。对补偿规范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和谐;和谐不成的,由同意征收土
建造用地触及征用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按《土地管理法》规则的权限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同意。建造用地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批阅成果予以布告;归于国务院同意的,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布告。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布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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