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收益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3:41
债款重组收益的所得税处理
管帐上承认“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的景象有三种:
一是债款人以低于敷衍债款的现金财物偿还债款,付出的现金低于敷衍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本钱公积;
二是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赔偿债款的,用以赔偿债款的非现金财物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小于敷衍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本钱公积;
三是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假如重组敷衍债款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敷衍金额,减计的金额作为本钱公积;债款人触及或有开销的,应将或有开销包含在未来敷衍金额中。结清债款时,假如或有开销未发作,应将该或有开销的原估量金额作为本钱公积。
债款人经过债款重组通常状况下会取得收益,依照原则的要求,这部分重组收益不计入损益,而直接计入本钱公积处理。别的,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偿还债款有时会发作丢失。这在前面已作评论。现将管帐上承认“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的三种景象的所得税处理剖析如下:
榜首,债款人以现金财物偿还债款构成的本钱公积。因为债款重组是依据两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组后,付出的现金低于敷衍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付出。这部分差额实际上归于“因债权人原因的确无法付出的敷衍金钱”。依照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则,应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直接调整当期应交税所得额。
第二,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赔偿债款构成的本钱公积。这部分本钱公积,从税收的视点能够分红两部分:-是财物转让收益;二是其“差额”超越财物转让收益部分的债款重组收益。财物转让收益应当调整应交税所得额,承认财物转让所得;债款重组收益,则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的确无法付出的敷衍金钱”处理。因而,对整个本钱公积部分应全额调增当期所得。这儿,还有一种较为特别的状况,即本钱公积小于财物转让所得。例如,债权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34000元,债款人以账面价值180000元、公允价210000元存货清偿,增值税税率为17%,则债款人承认的本钱公积为:234000-180000-210000×17%=18300,小于财物转让所得30000元。这是因为财物转让所得30000元与重组丢失11700元相抵消的成果。因为债款人发作的重组丢失不得扣除,因而应以财物转让所得作为重组所得,即调增所得额30000元,而不是18300元。
第三,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而构成的本钱公积。按上述景象处理。
依据以上剖析,定论如下:债权人发作的债款重组丢失,待契合“坏账”承认的条件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能够扣除;债款人发作的债款重组丢失不得税前扣除;债款人因债款重组构成的本钱公积,应全额承认当期所得。当以非钱银性财物赔偿债款时,假如管帐上构成的本钱公积小于财物转让所得,应以财物转让所得承认重组事务所得。
管帐上承认“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的景象有三种:
一是债款人以低于敷衍债款的现金财物偿还债款,付出的现金低于敷衍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本钱公积;
二是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赔偿债款的,用以赔偿债款的非现金财物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小于敷衍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本钱公积;
三是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假如重组敷衍债款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敷衍金额,减计的金额作为本钱公积;债款人触及或有开销的,应将或有开销包含在未来敷衍金额中。结清债款时,假如或有开销未发作,应将该或有开销的原估量金额作为本钱公积。
债款人经过债款重组通常状况下会取得收益,依照原则的要求,这部分重组收益不计入损益,而直接计入本钱公积处理。别的,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偿还债款有时会发作丢失。这在前面已作评论。现将管帐上承认“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的三种景象的所得税处理剖析如下:
榜首,债款人以现金财物偿还债款构成的本钱公积。因为债款重组是依据两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组后,付出的现金低于敷衍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付出。这部分差额实际上归于“因债权人原因的确无法付出的敷衍金钱”。依照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则,应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直接调整当期应交税所得额。
第二,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赔偿债款构成的本钱公积。这部分本钱公积,从税收的视点能够分红两部分:-是财物转让收益;二是其“差额”超越财物转让收益部分的债款重组收益。财物转让收益应当调整应交税所得额,承认财物转让所得;债款重组收益,则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的确无法付出的敷衍金钱”处理。因而,对整个本钱公积部分应全额调增当期所得。这儿,还有一种较为特别的状况,即本钱公积小于财物转让所得。例如,债权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34000元,债款人以账面价值180000元、公允价210000元存货清偿,增值税税率为17%,则债款人承认的本钱公积为:234000-180000-210000×17%=18300,小于财物转让所得30000元。这是因为财物转让所得30000元与重组丢失11700元相抵消的成果。因为债款人发作的重组丢失不得扣除,因而应以财物转让所得作为重组所得,即调增所得额30000元,而不是18300元。
第三,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而构成的本钱公积。按上述景象处理。
依据以上剖析,定论如下:债权人发作的债款重组丢失,待契合“坏账”承认的条件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能够扣除;债款人发作的债款重组丢失不得税前扣除;债款人因债款重组构成的本钱公积,应全额承认当期所得。当以非钱银性财物赔偿债款时,假如管帐上构成的本钱公积小于财物转让所得,应以财物转让所得承认重组事务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