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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商标使用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18:18
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或是品牌有辨识度,人们常常运用比较有特性的商标。可是不是一切的图形文字都能够用作商标,一些是不允许运用的。那么图形商标运用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商标法规则,商标不得运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许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许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号、徽记、称号相同或许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称号相同或许近似的;
(5)本产品的通用称号和图形;
(6)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分量、数量及其他特色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张宣扬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
注册商标运用不标准的类型
(一)运用商标的主体
1、企业进行分立、兼并、转制或更名等形状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现已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处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状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动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妥变而变”;
3、自即将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 并以别人名义进行运用的行为;
4、商标答应运用不妥的行为。
(二)商标不合法体现
1、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色彩或其组合但依然加注注册商标符号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用期满,原注册人没有请求续展依然持续运用井加注注册商标符号的行为;
3、广告宣扬中商标运用不妥。如在广告语中,运用别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许以自己的商标贬低压制别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含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运用中混杂纯听觉的含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许纯听觉含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运用中混杂纯视觉含义的注册商标并形成顾客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运用不标准的行为。组合商标运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产品不合法
1、超出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服务范围运用其注册商标并依然加注注册商标符号的行为;
2、服务商标运用不妥的行为;
3、擅自改动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服务项目称号,或许实际运用的产品称号含糊、概念含糊;
4、共存商标运用不妥行为;
5、反向冒充行为。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图形商标不能运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许近似的。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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