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17:53
咱们常常说“说话要有根据,干事要有根据”。这句话关于咱们往常的人来说或许没有什么含义,可是关于公安机关来说却是十分的重要的。没有根据、没有根据,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立案的,更不总说抓监犯了。所以有人刑事案子尽管有人去报了安但公安机关却无法立案,这让报案的人心急如焚。这样的工作尽管不多,但也的确存在。所以今日听讼网小编就跟我们讲讲“刑事案子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刑事案子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助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告诉后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分请求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
榜首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承受案子后,经审查,以为有犯罪事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且归于自己统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以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许犯罪事实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具有其他依法不追查刑事责任景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子,决议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不予立案告诉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榜首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不予立案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对上级公安机关吊销不予立案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刑事诉讼法》规则:榜首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子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许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子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告诉后应当立案。
以上便是小编今日为我们所讲的有关“刑事案子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上所述,假如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解决方案有两个: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告诉后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分请求立案监督。所以假如你有遇到此类问题能够参照以上的方法,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或许进入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刑事案子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助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告诉后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分请求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
榜首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承受案子后,经审查,以为有犯罪事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且归于自己统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以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许犯罪事实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具有其他依法不追查刑事责任景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子,决议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不予立案告诉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榜首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不予立案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对上级公安机关吊销不予立案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刑事诉讼法》规则:榜首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子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许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子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告诉后应当立案。
以上便是小编今日为我们所讲的有关“刑事案子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上所述,假如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解决方案有两个: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告诉后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分请求立案监督。所以假如你有遇到此类问题能够参照以上的方法,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或许进入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