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能不能按两种方式缴纳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22:55首要,税务机关要承认食品公司与其建立的包装厂的联系,假如包装厂是独立法人,税务机关可依据包装厂的财政核算状况独自确认其所得税征收方法,能够采纳核定征收的方法。假如食品公司与其建立的包装厂是同一法人,包装厂完成的所得一并在食品公司核算交纳所得税。那么,食品公司就不能依照两种方法核算交纳所得税,即食品公司采纳查账征收方法,而其包装厂采纳核定征收方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则,交税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是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能够不设置账簿的;二是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是私行毁掉账簿或许拒不供给交税材料的;四是虽设置账簿,但账目紊乱或许本钱材料、收入凭据、费用凭据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是发作交税责任,未依照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是申报的计税依据显着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除上述六种景象外,特别职业、特别类型的交税人和必定规划以上的交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77号)规则不能实施核定征收方法的“特定交税人”包含以下类型的企业:一是享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和国务院规则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含仅享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二是汇总交税企业;三是上市公司;四是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财物办理公司、融资租借公司、担保公司、财政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五是管帐、审计、财物评价、税务、房地产评价、土地评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组织、底层法令服务组织、专利署理、商标署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六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企业。
由此可见,企业与其下属单位虽然是同一法人的,可是税法规则,对账目设置紊乱或本钱材料、收入凭据、费用凭据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实施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在最终认守时,要依据企业所得税交税人的全体设置账簿的状况,而不是依据企业交税人部分账簿设置状况是否契合查账征收条件来确定。就本例而言,企业下属单位的账目较紊乱,相应影响了整个企业的账务核算。税务机关能够要求食品公司对其包装厂的财政核算进行标准,到达查账征收的要求,这样可不改动整个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法。假如食品公司所属包装厂财政核算仍达不到查账征收的条件,税务机关有权改动食品公司所得税征收方法,而不仅仅涉及其包装厂的征收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