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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拥有宅基地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15:11

农人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否具有宅基地?
【事例】王某自幼在乡村长大,后到城市上学、作业,户籍也转为城镇居民,但其父辈在乡村一向具有宅基地及地上修建。因王某已在城市生活,只能在逢年过节回老家祭祀祖辈。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其祖上房子被别人拆毁并在宅基地上从头建起住所。那么,已身为城镇居民的王某是否还享有乡村宅基地使用权?
【剖析】根据我国《土地办理法》第八条规则:“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第十条规则:“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委员会运营、办理;现已别离归于村内两个以上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的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小组运营、办理;现已归于乡(镇)农人团体所有的,由乡(镇)乡村团体经济组织运营、办理。”《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则:“因承继或许受遗赠获得物权的,自承继或许受遗赠开始时发作效能。”第三十条规则:“因合法缔造、撤除房子等现实行为建立或许消除物权的,自现实行为成果时发作效能。”本案中,王某现在为城镇居民不能再享有乡村宅基地使用权,其关于乡村老家的房子享有承继权,但该房子现已被拆毁,归于现实行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不能再以宅基地使用权为由申请再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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