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06:09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出的抉择是否有用,首要在于股东大会是否依法举行,其次是所作出的抉择是否契合《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则。举行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举行三十日曾经告诉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于会议举行四十五日曾经予以布告。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份的份额不影响股东大会的依法举行和依法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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