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之公示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00:5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之公示方法
1、出资证明书的交给是否归于公示要件
我国《担保法》仅规则质押的设定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未规则以出资证明书的交给占有为收效要件。律师以为不当。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股权表现形式,虽不归于流通证券,但具有出资凭据的性质。它的效能首要表现在:证明股东资历,股东转让出资比例需一起转让出资证明书。换言之,交给出资证明书是股东转让出资的要件之一。设定质权,应当选用相同的方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公示要件应当包含出资证明书的交给。
2、股东名册设质挂号的记载也归于公示要件
有学者如梁慧星先生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公示要件仅为交给出资证明书,而不需将股权设质挂号于股东名册。其理由为:榜首,股东名册仅具有推定股东名册记载的人为股东的效能,并不能终究证明股东权力的存在。第二,股东以其出资出质,股东名册是否记载,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股东的意思表明,而质权人获取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途径受限制,以股东名册是否记载出资出质为点评质押合同的效能的要件,对质权人的维护极为晦气。梁慧星:《我国物权法研讨》(下),法令出版社1998年版,第981页。但律师不这样以为。股东名册具有承认出资转让的效能,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如不记载,则不得对立公司。因而,受让人在股东名册上的挂号也是股东转让出资的要件之一。依据《担保法》“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设定质权,也应当将质权人在股东名册上的挂号作为出资设质的公示要件之一。因而《担保法》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应当记载于股东名册无疑是正确的,仅仅其缺少了将出资证明书的交给也作为公示要件之一。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公示方法应当包含出资证明书的交给和公司股东名册挂号事项的记载,不然,设质无效。
1、出资证明书的交给是否归于公示要件
我国《担保法》仅规则质押的设定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未规则以出资证明书的交给占有为收效要件。律师以为不当。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股权表现形式,虽不归于流通证券,但具有出资凭据的性质。它的效能首要表现在:证明股东资历,股东转让出资比例需一起转让出资证明书。换言之,交给出资证明书是股东转让出资的要件之一。设定质权,应当选用相同的方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公示要件应当包含出资证明书的交给。
2、股东名册设质挂号的记载也归于公示要件
有学者如梁慧星先生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公示要件仅为交给出资证明书,而不需将股权设质挂号于股东名册。其理由为:榜首,股东名册仅具有推定股东名册记载的人为股东的效能,并不能终究证明股东权力的存在。第二,股东以其出资出质,股东名册是否记载,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股东的意思表明,而质权人获取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途径受限制,以股东名册是否记载出资出质为点评质押合同的效能的要件,对质权人的维护极为晦气。梁慧星:《我国物权法研讨》(下),法令出版社1998年版,第981页。但律师不这样以为。股东名册具有承认出资转让的效能,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如不记载,则不得对立公司。因而,受让人在股东名册上的挂号也是股东转让出资的要件之一。依据《担保法》“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设定质权,也应当将质权人在股东名册上的挂号作为出资设质的公示要件之一。因而《担保法》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应当记载于股东名册无疑是正确的,仅仅其缺少了将出资证明书的交给也作为公示要件之一。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公示方法应当包含出资证明书的交给和公司股东名册挂号事项的记载,不然,设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