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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8:46

一、申报方法1月起,参保单位均须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缴费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应缴费额,核定结束3天后到地税交纳费款。以12月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作为1月至6月的申报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和实际工资有差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申报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申报方法
1月起,参保单位均须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缴费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应缴费额,核定结束3天后到地税交纳费款。以12月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作为1月至6月的申报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和实际工资有差额的,不再处理差额补退手续。
二、正常申报事务的处理时刻
(一)2018年1月份、2月份的申报期分别为2018年1月12日至2月8日、2月13日至28日。全省各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一致处理。财政拨款的机关工作单位须于2018年1月9日至11日到当地社保经办组织处理预申报。考虑到事务量较大的实际状况,1月份申报期省社会保险工作局和海口市社会保险工作局处理基数申报事务时刻:8:00-12:00、14:30-20:00,周末正常处理事务,新年歇息。其他市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是否需求延伸工作时刻,可根据事务状况自行安排。
(二)3月份至6月份的申报期再另行通知。
三、补缴事务的处理时刻
1月至3月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处理漏报人员补缴核定事务,有关事务4月份补办;1月至6月不处理基数补差核定事务,有关事务7月份后会集补办(详细时刻另行通知)。
四、灵敏工作人员(个人参保)事务处理
新处理个人参保或单位参保转为个人续保的,1月至6月可随时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参(续)保挂号和缴费基数核定手续,3天后到地税交纳费款。原已个人参保的无须再申报,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主动核定并将核定数据传送地税,个人直接到地税交纳费款。
五、过渡期间征缴和待遇处理
1月至6月为体系数据移送和事务对接过渡期,在此期间,咱们将采纳办法,处理因体系数据移送和事务对接呈现的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保费征缴、待遇享用等问题。
六、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事务经办概况可登录海南省社会保险工作局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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