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彩票中奖奖金归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04:34
夫妻离婚后彩票中奖奖金归谁?
陈某与妻子苏某于2002年11月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前陈某购买了一张5注计10元的福利彩票。离婚三日后开奖,陈某中了八千元。苏某得知后要求切割奖金四千元,理由是彩票是离婚前所购,属夫妻一起产业。陈某则以为奖金是婚后获得,不属夫妻一起产业,故不同意切割。
笔者以为,奖金虽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但苏某是彩票的一起出资人,故仍有权要求切割奖金。详细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产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两边约好的外,是夫妻一起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首要应该清晰,彩票自身并非产业,而是一种合同凭据,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定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据。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联系中,彩民能否获得必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力凭据,享有一种等待利益。
本案中,彩票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应当确定彩票是以夫妻一起产业购买的,苏某正是根据一起出资而与陈某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定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彩票中奖后,苏某与陈某一起享有要求彩票中心付出相应奖金的权力,而不应由陈某单独享有,故陈某在获得八千元奖金后,苏某有权要求分得其间的四千元。
陈某与妻子苏某于2002年11月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前陈某购买了一张5注计10元的福利彩票。离婚三日后开奖,陈某中了八千元。苏某得知后要求切割奖金四千元,理由是彩票是离婚前所购,属夫妻一起产业。陈某则以为奖金是婚后获得,不属夫妻一起产业,故不同意切割。
笔者以为,奖金虽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但苏某是彩票的一起出资人,故仍有权要求切割奖金。详细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产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两边约好的外,是夫妻一起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首要应该清晰,彩票自身并非产业,而是一种合同凭据,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定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据。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联系中,彩民能否获得必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力凭据,享有一种等待利益。
本案中,彩票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应当确定彩票是以夫妻一起产业购买的,苏某正是根据一起出资而与陈某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定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彩票中奖后,苏某与陈某一起享有要求彩票中心付出相应奖金的权力,而不应由陈某单独享有,故陈某在获得八千元奖金后,苏某有权要求分得其间的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