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08:16昨日,市人社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就近期出台的《关于根本养老稳妥有关问题的处理定见》向媒体发布。《定见》触及四类人群,市人社局就他们在处理根本养老稳妥时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定见,让这四类集体可根据规则处理退休手续,享用养老稳妥待遇。
榜首,一部分原我市户籍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久居,这类人员中部分离境久居后已按规则停保,但仍有部分在我市持续参保缴费,现累计缴费年限均超越15年,要求处理退休手续,但我市之前并无相关文件对此进行标准。为处理这类人员在我市缴费年限承认或无法兼并核算的问题,市人社局将对他们在我市的缴费年限均予以承认,享用与我市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契合条件的能够处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缺乏的原固定工能够依照我市的规则进行补缴,较好地保护了该类人员的切身权力。
第二,上一年5月底,市地税局与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超龄参保处理的告诉》(厦地税发〔2012〕39号),对超龄参保人员进行了停保处理。但此前已超龄仍持续缴费的外来职工,因为现已超越了退休年龄且在我市实践缴费超越10年,无法将其养老稳妥联系转移至其户籍地点地,无法处理退休手续。为处理这部分外来职工在本市退休的问题,从人性化视点动身,市人社局认可统一停保前的缴费年限,并对是否超龄不做约束,便于他们都能顺畅在我市处理退休并享用相应待遇。4月1日起,这部分外来职工去原单位地点的区社保部分打印缴费凭据,然后到地点区的地税部分处理个人参保手续。
第三,我市部分被征地人员在征地前参与作业,并按规则参与了我市外来职工根本养老稳妥,被征地后参与了被征地人员养老稳妥。征地后持续作业,但因户籍性质发作改动而改参与乡镇户籍职工根本养老稳妥。之前,在兼并核算退休待遇时,外来职工养老稳妥缴费年限无法兼并核算。对此,为了保证缴交了三种稳妥的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市人社局拟定了该处理定见,答应上述三种稳妥的缴费年限可进行兼并核算,保护了参保人的利益,降低了门槛,简化了就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