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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5:43
一些国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揭露人或指控人,乱用其职权,对别人形成了极大的损伤,就构成了报复陷害罪。那么报复陷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峻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峻,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力或其他权力遭到严峻危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大众不满的;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报复陷害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力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儿的民主权力是指公民的批判权、申述权、指控和揭露权。这些权力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力,是公民行使办理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遭到国家法律的严厉维护。我国宪法第41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判和主张的权力;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指控或许检举的权力,可是不得伪造或许歪曲现实进行诬告陷害。
关于公民的申述、指控或许检举,有关国家机关有必要查清现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限制和打击报复。”为了实在保证宪法赋予公民的上述权力的完成,本法对侵略公民的上述权力的行为规则了报复陷害罪。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乱用职权、损公肥私联络在一起的,因而,不只侵略了公民的民主权力,并且还严峻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名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损害的客体是杂乱客体。
本罪损害的目标,只限于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揭露人这四种人。所谓指控人,是指向司法机关和其他党政机关揭露、检举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渎职的人。指控人既可所以一般公民,也可所以国家工作人员。所谓申述人,是指关于自己所受的处置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述定见,要求改动本来处置的人,也包含不服法院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或裁决,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再审恳求的人。申述人并不限于受处置的公民自己,还包含为别人申述的其他公民。所谓批判人,是指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上的缺陷、过错或思想作风,提出批判定见的人。所谓揭露人,是指揭露、检举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现实的人。这儿的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与揭露人。并不限于对施行本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指控、申述、批判与揭露的人。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报复陷害罪量刑一般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严峻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有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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