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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6:53
跟着企业的日益壮大业务量越来越高,想要企业有更好的开展不少企业会挑选建立分公司。那么建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呢?建立分公司需求提交哪些资料呢?听讼网的小编就为我们收拾了如下的关于建立分公司条件和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以供参阅。
一、分公司应具有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居处以外建立的从事运营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建立分公司应具有下列条件:
1、称号应当契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称号有必要冠以公司称号全称;
2、运营范围有必要契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运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运营范Χ;
3、有固定的出产运营场所和必要的出产运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运营场所运营。
二、建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资料
1、《企业建立挂号申请书》《企业建立挂号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挂号表》、《企业运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称号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托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录用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求供给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规章(应提交经公司挂号机关存案并己加盖挂号机关菱形章的规章)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运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运营范围触及前置批阅项目的,应提交有关批阅部分的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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