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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13:47
第三者是否承当离婚补偿职责?《婚姻法》规则:“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损害补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差错方的爱人。”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当离婚损害补偿职责呢?现在还没有让第三者承当离婚补偿职责的法律根据。
 离婚及离婚差错补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胶葛,处理的是爱人之间身份联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两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品德来调整。
 关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假如第三者施行的违法行为,损害合法爱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且现已形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能够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则提起侵权损害补偿之诉;假如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则的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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