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05:39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令》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独自两孩方针。
一、独自两孩方针内容
独自两孩方针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方针。需求阐明的是,独自两孩不等于独自二胎,假如独自夫妻第一胎现已生育了两个及以上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契合独自两孩方针了。别的,广西施行独自两孩方针没有城乡差别。只需契合独自两孩方针条件的,均能够请求生育第二个孩子。
二、能够请求独自两孩的公民
契合独自二孩方针条件、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有三种景象能够在广西请求二孩生育手续:
1. 夫妻两边户籍在广西的,能够向女方户籍所在地城镇人民政府或许城市大街办提出书面请求;
2. 女方户籍在广西、男方户籍在外省区的夫妻,能够在广西请求处理;
3. 男方户籍在广西,女方户籍在外省区的夫妻,若女方户籍所在地未施行独自二孩方针,可在广西请求处理,若女方户籍所在地已施行独自二孩方针,则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请求处理。
三、能够被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独生子女是指爸爸妈妈生育的仅有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没有爸爸妈妈再婚后构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爸爸妈妈收养构成的兄弟姐妹,或许由上述联系构成的合法生育的兄弟姐妹在生育下一代前均逝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四、处理独自二孩生育证需求通过的程序
契合在我区处理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向城镇人民政府或许城市大街办事处计生部分提出请求,城镇人民政府或许城市大街办事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定见及资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分。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分对城镇人民政府或许城市大街办事处提交的检查定见及资料,进行审阅。对契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告诉城镇人民政府所辖村民委员会或许城市大街办事处所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贰言的,发放二孩生育证;不契合生育二孩条件或许公示期内有贰言,经查验事实的,不予发放二孩生育证,并向请求人书面阐明理由。对契合生育二孩条件,在2014年3月1日零时前已怀孕没有生育的,经批判教育,能够按相关规则补办二孩生育手续。
五、契合独自两孩方针条件的,请求处理二孩生育证需求的资料
(一)《二孩生育证请求审批表》;
(二)夫妻两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三)夫妻两边所在单位或许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自己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四)契合法律法规规则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详细资料要求,请事前拨打各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计生办方针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