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子与陕西**医院医疗事故争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17:09
敬重的各位专家:
***诉陕西***医院医疗危害赔偿纠纷案,由被告请求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托付贵会对该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我作为原告托付代理人,细心查阅了一切依据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作业,现在宣布以下定见,供专家参阅。
医治进程简介:
2010年7月2日,原告***入住陕西***医院待产,当日22时***呈现胸闷、气短,并晕厥一次。2010年7月3日10点45分,通过剖腹产手术临产活体男婴,医院婴儿记载记载,婴儿体重3000g,一般查看项目中:口——唇周围发绀,阿氏评分9—10—10。11点婴儿回来病房,11点05分,家长发现孩子不睁眼睛,而且口鼻发绀,与护理联络反映状况,护理看后未作查看也未向医生陈述婴儿状况。随后家长一向找护理反映孩子口鼻发绀严峻,家长向护理要求让医生为孩子诊治,护理说:医生在做手术没时刻看孩子。仓促脱离病房。后家长又屡次找到护理反映孩子状况,均未引起护理注重,对孩子亦未作任何查看救治。13点左右医生做完手术后,家长再次要求医生为婴儿诊治,医生查看发现婴儿口鼻发绀严峻,而且呈现浑身青紫,呼吸困难,在此状况下,医生没有为婴儿做必要的查看更没有为疾病做任何抢救办法。随后医生联络医院转院,转院时护理打饭换衣服拖延时刻,转入省人民医院时现已是13点59分。入省**医院后,医生就奉告家族,婴儿因抢救不及时现已病危。在医生接诊后不到五分钟,患儿就呈现吐血的状况,并呈现呼吸暂停。后婴儿于出世当日21点51分抢救无效逝世。
关于医院存在的违法及差错
一、患儿10:45分出世至12:30分之间,被告医院医务人员对待患儿严峻不负责任,家长屡次要求医治,医务人员没有对患儿查看、医治,延误患儿病况,损失最佳医治机遇。
陕西***医院的婴儿记载中,婴儿出世项目清晰记载唇周围发绀,可是主治医生并没有做具体的查看,更没有将婴儿留在调查室里做进一步调查,没有及时发现唇周围发绀的原因,对症医治。剖宫产的婴儿与天然出产的婴儿不同,归于高危婴儿,罹患各种疾病的几率更大,出世后应该做必要的调查,尤其是原告之子出世时即呈现唇周围发绀,更应该引起主治医生的注重。但是被告医院的医生不光没有引起满足的注重,还将刚出世的孩子直接交给家族。患儿在家族关照后不久就呈现不正常的反响,家族马上与当班护理联络,当班护理也是草率处理,且没有及时向医生报告。在家族屡次要求的状况下,护理居然通知家族:“医生在做下一例手术,没有时刻看孩子!” 假如主治医生在进行下一例手术,那么按照依据《医院作业制度》的相关规则,在非办公时刻及节假日,须设值勤医生。而被告医院居然没有值勤医生,严峻违背上述规则,形成患儿病况延误的严峻成果,错失最佳医治时刻。
二、在12:30分医院开端给患儿医治时,采纳的医治办法不妥,形成患儿得不到及时救治。然后进一步加剧患儿的病况,严峻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的相关规则。
省**医院是患儿转院接诊医院,其病历记载:“现病史…生后不久患儿呈现面色发绀,全身皮肤青紫,呼吸嗟叹在当地医院给予鼻前吸氧无显着好转,为进一步诊治转入我院。入院后当即给予头罩吸氧,全身青紫无显着减轻,入院后约5分钟忽然呈现呛咳,可见鲜红色血性粘液经口咳出,一起呈现心跳呼吸骤停,”两家医院病历均记载患儿皮肤青紫3个小时余。新生儿呼吸困顿综合症的医治办法许多,吸氧的方法也是要依据患儿皮肤发绀状况挑选鼻导管、面罩、头罩的吸氧方法,被告医院的医生在患儿全身青紫3个余小时后选用鼻导管吸氧显然是医疗诊治过错。除此之外,医生再没有做任何的抢救办法,在家族赞同转院后,对患儿就不论不问了!而且随救护车前往省医院的护理,手里拿着午饭,传闻要去省医院,就让患儿家族拿着氧气袋,也未奉告氧气袋的使用办法,就去换衣服。患者家族就这样在救护车里边等候绵长的十几分钟。患儿的家族常常提及此事,都是满脸泪痕,孩子才出世几个小时,怎么可能吸进去氧气,鼻孔还没有氧气口大!从开端转院到省医院居然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而实践旅程只要几分钟!被告医院的行为严峻违背我国《执业医生法》相关规则。医生的执业品德便是治病救人,实行医生责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危害成果
抢救危重患者便是医生的责任,尽管患儿家族赞同转院,但在转院之前,被告医生、护理的责任还没有完结,正确的抢救医治办法,关于患儿来说便是生计的时机。被告医院医生的行为严峻违背了医生的执业品德,患儿青紫三个小时无人管后,又采纳了不妥的医疗方法,延误患儿病况,形成患儿逝世的严峻成果。
关于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案中,医方在医治进程中,严峻违背惯例,不仔细实行充沛留意责任,相关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主管医生对患者缺少责任心,导致严峻的人身危害成果,违法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终究也请各位专家留意,被告医院的病历上的转院时刻有显着改动痕迹。
综上,我方以为,被告医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办理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治护理标准、惯例,形成患儿没有得到有用及时的医治,延误病况,终究抢救无效逝世的严峻成果。按照国务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相关规则,应当鉴定为医疗事故,承当相应法令责任。
各位专家,本案的发作通过与南京儿童医院患儿逝世事情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相关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形成的严峻成果,医务人员的作业责任心不强就要以患者的生命作为价值。医学是十分谨慎的科学,对医疗行为的点评更应当谨慎、客观、公平,期望各位专家能客观地指出本案中医疗行为的过错与缺乏,给患方一个公平的鉴定结论,以保证患者合法的权益,然后的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自我纠错,促进医疗水平的进步。
此致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于洪跃律师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诉陕西***医院医疗危害赔偿纠纷案,由被告请求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托付贵会对该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我作为原告托付代理人,细心查阅了一切依据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作业,现在宣布以下定见,供专家参阅。
医治进程简介:
2010年7月2日,原告***入住陕西***医院待产,当日22时***呈现胸闷、气短,并晕厥一次。2010年7月3日10点45分,通过剖腹产手术临产活体男婴,医院婴儿记载记载,婴儿体重3000g,一般查看项目中:口——唇周围发绀,阿氏评分9—10—10。11点婴儿回来病房,11点05分,家长发现孩子不睁眼睛,而且口鼻发绀,与护理联络反映状况,护理看后未作查看也未向医生陈述婴儿状况。随后家长一向找护理反映孩子口鼻发绀严峻,家长向护理要求让医生为孩子诊治,护理说:医生在做手术没时刻看孩子。仓促脱离病房。后家长又屡次找到护理反映孩子状况,均未引起护理注重,对孩子亦未作任何查看救治。13点左右医生做完手术后,家长再次要求医生为婴儿诊治,医生查看发现婴儿口鼻发绀严峻,而且呈现浑身青紫,呼吸困难,在此状况下,医生没有为婴儿做必要的查看更没有为疾病做任何抢救办法。随后医生联络医院转院,转院时护理打饭换衣服拖延时刻,转入省人民医院时现已是13点59分。入省**医院后,医生就奉告家族,婴儿因抢救不及时现已病危。在医生接诊后不到五分钟,患儿就呈现吐血的状况,并呈现呼吸暂停。后婴儿于出世当日21点51分抢救无效逝世。
关于医院存在的违法及差错
一、患儿10:45分出世至12:30分之间,被告医院医务人员对待患儿严峻不负责任,家长屡次要求医治,医务人员没有对患儿查看、医治,延误患儿病况,损失最佳医治机遇。
陕西***医院的婴儿记载中,婴儿出世项目清晰记载唇周围发绀,可是主治医生并没有做具体的查看,更没有将婴儿留在调查室里做进一步调查,没有及时发现唇周围发绀的原因,对症医治。剖宫产的婴儿与天然出产的婴儿不同,归于高危婴儿,罹患各种疾病的几率更大,出世后应该做必要的调查,尤其是原告之子出世时即呈现唇周围发绀,更应该引起主治医生的注重。但是被告医院的医生不光没有引起满足的注重,还将刚出世的孩子直接交给家族。患儿在家族关照后不久就呈现不正常的反响,家族马上与当班护理联络,当班护理也是草率处理,且没有及时向医生报告。在家族屡次要求的状况下,护理居然通知家族:“医生在做下一例手术,没有时刻看孩子!” 假如主治医生在进行下一例手术,那么按照依据《医院作业制度》的相关规则,在非办公时刻及节假日,须设值勤医生。而被告医院居然没有值勤医生,严峻违背上述规则,形成患儿病况延误的严峻成果,错失最佳医治时刻。
二、在12:30分医院开端给患儿医治时,采纳的医治办法不妥,形成患儿得不到及时救治。然后进一步加剧患儿的病况,严峻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的相关规则。
省**医院是患儿转院接诊医院,其病历记载:“现病史…生后不久患儿呈现面色发绀,全身皮肤青紫,呼吸嗟叹在当地医院给予鼻前吸氧无显着好转,为进一步诊治转入我院。入院后当即给予头罩吸氧,全身青紫无显着减轻,入院后约5分钟忽然呈现呛咳,可见鲜红色血性粘液经口咳出,一起呈现心跳呼吸骤停,”两家医院病历均记载患儿皮肤青紫3个小时余。新生儿呼吸困顿综合症的医治办法许多,吸氧的方法也是要依据患儿皮肤发绀状况挑选鼻导管、面罩、头罩的吸氧方法,被告医院的医生在患儿全身青紫3个余小时后选用鼻导管吸氧显然是医疗诊治过错。除此之外,医生再没有做任何的抢救办法,在家族赞同转院后,对患儿就不论不问了!而且随救护车前往省医院的护理,手里拿着午饭,传闻要去省医院,就让患儿家族拿着氧气袋,也未奉告氧气袋的使用办法,就去换衣服。患者家族就这样在救护车里边等候绵长的十几分钟。患儿的家族常常提及此事,都是满脸泪痕,孩子才出世几个小时,怎么可能吸进去氧气,鼻孔还没有氧气口大!从开端转院到省医院居然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而实践旅程只要几分钟!被告医院的行为严峻违背我国《执业医生法》相关规则。医生的执业品德便是治病救人,实行医生责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危害成果
抢救危重患者便是医生的责任,尽管患儿家族赞同转院,但在转院之前,被告医生、护理的责任还没有完结,正确的抢救医治办法,关于患儿来说便是生计的时机。被告医院医生的行为严峻违背了医生的执业品德,患儿青紫三个小时无人管后,又采纳了不妥的医疗方法,延误患儿病况,形成患儿逝世的严峻成果。
关于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案中,医方在医治进程中,严峻违背惯例,不仔细实行充沛留意责任,相关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主管医生对患者缺少责任心,导致严峻的人身危害成果,违法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终究也请各位专家留意,被告医院的病历上的转院时刻有显着改动痕迹。
综上,我方以为,被告医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办理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治护理标准、惯例,形成患儿没有得到有用及时的医治,延误病况,终究抢救无效逝世的严峻成果。按照国务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相关规则,应当鉴定为医疗事故,承当相应法令责任。
各位专家,本案的发作通过与南京儿童医院患儿逝世事情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相关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形成的严峻成果,医务人员的作业责任心不强就要以患者的生命作为价值。医学是十分谨慎的科学,对医疗行为的点评更应当谨慎、客观、公平,期望各位专家能客观地指出本案中医疗行为的过错与缺乏,给患方一个公平的鉴定结论,以保证患者合法的权益,然后的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自我纠错,促进医疗水平的进步。
此致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于洪跃律师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