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开发商于2010年交给与我一套产品住宅,装潢后10月份入住,2011年头发现该结构房呈现不同方位的裂缝,与开发商及物业交涉屡次,开发商终究容许给予修理。由于我的房子裂缝较多较长,需求大面积进行修理,在修理期间不能寓居,还要专人看守开发商修理,就这些形成的丢失能否向开发商要求索赔?
烟台律师回答:
房子交给后,呈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寓居运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当修正职责。出卖人回绝修正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许托付别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其他丢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当。
你们能够要求开发商给予修理,修理期间的合理的费用能够向开发商要求
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