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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终身监禁制度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15:26
毕生拘禁是一种法令上的处分,一般是关于违法较重的人,在很多的案子中变节毕生拘禁的状况仍是少量,可是我国法令依然有完好的准则来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预备了一下内容来浅析我国的终身拘禁准则研讨,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对犯贪婪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法院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一起决议在其死刑延期履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而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则,对犯纳贿罪的,依据纳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处分。由此可见,终身拘禁的适用规模为:从适用罪名来看,只适用于贪婪罪、纳贿罪;从违法情节看,对贪婪、纳贿违法人员是否适用终身拘禁,应依照不同情节轻重、不同社会损害巨细而予以区别对待。即终身拘禁准则只适用于违法“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丢失的,处死刑,并处没收产业”的景象。
终身拘禁准则和约束弛刑准则均与死刑延期履行准则严密相关,但又有所不同,各有偏重,应当依法作出区别,精确予以适用。一是适用的规模。依照刑法规则,约束弛刑只能够适用于被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掠夺、劫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有组织的暴力性违法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违法分子。终身拘禁则适用于贪婪、纳贿罪中违法“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丢失的,处死刑,并处没收产业”的景象。二是适用的依据。约束弛刑与终身拘禁尽管都是依据被告人已施行违法的情节以及被告人人身风险性、片面恶性程度以及对被告人未来再犯可能性的猜测决议,可是两者在适用的详细情节上仍是存在不同之处。笔者以为,终身拘禁要点考虑的是丢失,即贪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丢失;而约束弛刑所考虑的更多的是情节,包含人身社会风险性等有关要素,如上述罗列的几个罪名简直均为暴力性违法。
已然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则,只要对社会损害性特别巨大的贪婪、纳贿案子的被告人才干适用终身拘禁准则,那么这其间应当包含哪些景象?笔者以为,首要,被告人违法数额特别巨大,社会损害性特别巨大。例如,被告人给国家、社会、人民利益形成特别巨大丢失的;被告人在联系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有贪婪、纳贿行为的。其次,从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情绪能够看出其片面恶性较深,将来出狱今后再违法的可能性较大。例如,被告人拒不认罪悔罪、情绪恶劣的;被告人回绝退赔退赃的;被告人宣称出狱今后要报复社会,对社会抱有极点敌视情绪的;被告人具有抵抗抓捕、躲避侦办、搬运毁掉赃物、假造消灭依据、指派证人作伪证、逃跑出国(境)等景象的。再次,行为人施行违法的手法、意图、性质、情节、结果等特别恶劣。例如,被告人具有自动索贿情节;被告人贪婪、纳贿的意图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或许其他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被告人为施行贪婪、纳贿违法又施行了其他严峻违法行为,形成严峻结果的。
毕生拘禁准则在我国的违法判罚中尽管不多,可是一旦呈现相似的严峻违法行为,法令上是会进行相应的判罚。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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