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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手机不归还属于侵占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09:31
现在智能手机的运用现已越来越遍及了,智能手机对人日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可以说现在很多人现已离不开手机,而手机的也是常常丢失的物品之一,那么拾到手机不偿还归于侵吞罪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拾到手机不偿还算不算侵吞罪
拾到手机不偿还的会不会构成侵吞罪,要看案子的情节契合不契合侵吞罪的要件,契合要件的就会构成侵吞罪。
侵吞罪构成要件:
1、身份犯:行为主体有必要是代为保管别人资产的人,或许说是别人资产的占有者,本罪归于身份犯。
2、行为目标:自己代为保管的别人一切的资产。“代为保管”是指受托付而占有,包含现实上的占有与法令上的占有(不管哪种占有,都要求以托付联系作为条件)。
(1)现实上的占有:只需行为人对资产具有现实上的分配即可,不要求现实上握有该资产。当别人说了一声“帮我看守一下”时,行为人没有“代为保管”别人资产。假如行为人仅仅占有的辅佐者,而没有占有别人资产,也不归于“代为保管”。
例如,在车站、码头帮上下乘客转移随身行李的人,并没有现实上占有乘客的资产,仅仅乘客占有的辅佐者。
(2)法令上的占有:行为人没有现实上占有资产,但在法令上对资产具有分配力。
例如,不动产的名义挂号人,占有该不动产;提单等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占有提单等有价证券所记载的资产。
(3)窝藏或许代为出售的赃物不能成为托付物侵吞的目标。
例如,甲为偷盗犯,将其偷盗的资产托付乙窝藏或许代为出售,但乙知道本相却将该资产据为己有或许将出售后所得的现金据为己有。对侵吞赃物的行为以赃物违法(刑法第312条)论处。假如乙不知是赃物而据为己有,则仅立侵吞脱离占有物(原一切人的忘记物)的违法。
3、行为内容:变占有为一切(侵吞行为)。
(1)侵吞行为既可所以作为,也可所以不作为,具体表现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资产出卖、赠与、消费、赔偿债款等等。托付办理现金的景象,只能以不作为方法施行侵吞行为(清晰表明不予偿还)。
(2)“不合法占为己有”与“拒不交还”:二者表达的是一个意义,行将自己占有的别人资产变为自己一切的资产。“拒不交还”仅仅对“不合法占为己有”的着重,或许说仅仅对确定行为人是否“不合法占为己有”的一种弥补阐明。
(3)“数额较大”一般是指1万元以上。
4、片面要件:成心,并具有不法一切的意图。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单纯予以破坏的,仅建立成心破坏资产罪。
二、侵吞罪与偷盗罪、诈骗罪的差异
1、判别资产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是区别侵吞罪与偷盗罪的要害。由于偷盗罪只能是偷盗别人占有的资产,对自己占有的资产不行能建立偷盗罪;托付物侵吞只能是侵吞自己占有的别人资产,侵吞脱离占有物只能是侵吞忘记物或许埋藏物。
2、行为人出于不合法占有意图,诈骗被害人,使其将资产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从而不合法占为己有的,建立诈骗罪。行为人承受托付代为保管别人资产,不合法将资产占为己有后,在被害人恳求返还时,虚拟资产被盗等理由,使被害人革除行为人的返还责任的,仅建立侵吞罪(诈骗对方的行为归于不行罚的过后行为)。
三、脱离占有物侵吞的构成要件
行为目标:别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
1、忘记物:非根据别人原意而脱离别人占有,偶尔(即不是根据托付联系)由行为人占有或许占有人不明的资产。例如,别人由于知道过错而交付给行为人的资产,邮局误投的邮件,楼下飘落的衣物,河流中的漂流物,死者身上的资产(在公共场所)等,只需别人没有抛弃一切权的,都归于忘记物。
2、埋藏物:埋藏物是埋于地下或许藏于他物之中的,别人(包含国家、单位)一切但并未占有,偶尔由行为人发现的资产。
别人有意埋藏于特定地下,且具有占有意思的资产,归于别人占有的资产,而非埋藏物;行为人不法取得该资产的,建立偷盗罪;假如行为人不知道有一切人,归于现实知道过错,建立侵吞罪。
3、建立侵吞脱离占有物的违法,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别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而不法据为己有。本来是别人占有的资产,但行为人误以为是忘记物或许埋藏物而取得该资产的,归于笼统的现实知道过错,只能确定为侵吞罪。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拾到手机不偿还算不算侵吞罪”问题进行的回答,拾到手机不偿还的会不会构成侵吞罪,要看案子的情节契合不契合侵吞罪的要件,契合要件的就会构成侵吞罪。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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