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中债权人的地位与知情权的保护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06:45
破产重整中怎么对债务人知情权维护?首先从法令规则看重整中债务人的位置,然后咱们知道债务人在重整中对企业享有操控权,而债务人行使操控权的条件就是充沛享有知情权。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细介绍。
一、从法令规则看重整中债务人的位置
债务人会议是债务人行使权力的安排。我国《破产法》第61条规则债务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核对债务;
2、恳求人民法院替换办理人,检查办理人的费用和酬劳;
3、监督办理人;
4、选任和替换债务人委员会成员;
5、决议持续或许中止债务人的运营;
6、经过重整方案;
7、经过宽和协议;
8、经过债务人产业的办理方案;
9、经过破产产业的变价方案;
10、经过破产产业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以为应当由债务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破产法》第67条规则债务人会议可以决议建立债务人委员会。
二、第68条规则债务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产业的办理和处置;
2、监督破产产业分配;
3、提议举行债务人会议;
4、债务人会议托付的其他职权。
依据《破产法》的规则,债务人会议各组均赞同重整方案的,重整方案视为经过;有部分未经过的可以洽谈后再次表决;仍有债务组不经过重整方案的,契合《破产法》第87条规则的景象的,债务人或办理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同意重整方案。依据《破产法》第93条的规则,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许不履行重整方案的,债务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裁决停止重整方案的履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经过《破产法》的上述规则,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债务人权力的规则,和上文对破产重整公司管理结构的理论剖析是符合的。债务人在破产重整中享有终究的操控权,表现在对重整方案的同意、是否持续运营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以及不能履行重整方案恳求破产清算的权力方面;破产重整中的操控权的一些详细运营权则由办理人承当,而赋予债务人恳求对办理人替换和监督办理人的权力。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破产重整不仅仅考虑债务人的操控权问题,还要考虑全体社会利益,所以《破产法》赋予了人民法院在确保债务人权益的条件下强制同意重整方案的权力。
三、重整中债务人操控权与知情权维护
综上所述,从我国《破产法》规则的法令层面,债务人在公司(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首要归归于债务人,详细表现在决议企业是否持续运营、经过重整方案、恳求替换办理人、行使监督权等等。在文章榜首部分,债务人在破产重整中的知情权基本上归于私法性知情权,它具有条件性权力的明显特色。经过上文剖析,债务人在重整中对企业享有操控权,而债务人行使操控权的条件就是充沛享有知情权。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债务人要完成对重整进程的操控,一个很重要的要素是债务人的运营办理的通明情况,债务人的运营信息需要向债务人发表,以使债务人委员会可以作出及时而正确的判别。”
以上是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总结的破产重整中债务人的位置与知情权的维护,期望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协助。
一、从法令规则看重整中债务人的位置
债务人会议是债务人行使权力的安排。我国《破产法》第61条规则债务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核对债务;
2、恳求人民法院替换办理人,检查办理人的费用和酬劳;
3、监督办理人;
4、选任和替换债务人委员会成员;
5、决议持续或许中止债务人的运营;
6、经过重整方案;
7、经过宽和协议;
8、经过债务人产业的办理方案;
9、经过破产产业的变价方案;
10、经过破产产业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以为应当由债务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破产法》第67条规则债务人会议可以决议建立债务人委员会。
二、第68条规则债务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产业的办理和处置;
2、监督破产产业分配;
3、提议举行债务人会议;
4、债务人会议托付的其他职权。
依据《破产法》的规则,债务人会议各组均赞同重整方案的,重整方案视为经过;有部分未经过的可以洽谈后再次表决;仍有债务组不经过重整方案的,契合《破产法》第87条规则的景象的,债务人或办理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同意重整方案。依据《破产法》第93条的规则,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许不履行重整方案的,债务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裁决停止重整方案的履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经过《破产法》的上述规则,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债务人权力的规则,和上文对破产重整公司管理结构的理论剖析是符合的。债务人在破产重整中享有终究的操控权,表现在对重整方案的同意、是否持续运营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以及不能履行重整方案恳求破产清算的权力方面;破产重整中的操控权的一些详细运营权则由办理人承当,而赋予债务人恳求对办理人替换和监督办理人的权力。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破产重整不仅仅考虑债务人的操控权问题,还要考虑全体社会利益,所以《破产法》赋予了人民法院在确保债务人权益的条件下强制同意重整方案的权力。
三、重整中债务人操控权与知情权维护
综上所述,从我国《破产法》规则的法令层面,债务人在公司(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首要归归于债务人,详细表现在决议企业是否持续运营、经过重整方案、恳求替换办理人、行使监督权等等。在文章榜首部分,债务人在破产重整中的知情权基本上归于私法性知情权,它具有条件性权力的明显特色。经过上文剖析,债务人在重整中对企业享有操控权,而债务人行使操控权的条件就是充沛享有知情权。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债务人要完成对重整进程的操控,一个很重要的要素是债务人的运营办理的通明情况,债务人的运营信息需要向债务人发表,以使债务人委员会可以作出及时而正确的判别。”
以上是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总结的破产重整中债务人的位置与知情权的维护,期望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