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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有脑梗塞遗嘱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0:28
遗言是否有用,有许多条件约束,其间一条就是立遗言时,遗言人有必要具有民事行为才能,且是自己实在意思表明。即便该遗言人之前有脑梗塞等病史,只需立遗言时契合条件则遗言有用。
2013年9月27日,她就自己的认识才能到医院做了确诊。医院确诊为:精力认识清楚。2013年9月29日,王老太托付律师事务所对其立遗言行为进行律师见证,并由该所李律师作为代书人、邵律师作为见证人,王老太立遗言一份,遗言记载:“我王老太现立下遗言:百年后,我名下的一切产业,由我女儿赵女士一人承继……”该遗言由王老太摁手印,李律师、邵律师签名承认。不久,王老太逝世。
对该遗言,其儿媳李甲以为王老太之前曾被确诊为脑梗塞,无民事行为才能,遗言未作公证,属无效遗言。
赵女士遂咨询,母亲的遗言是否有用?
律师答:立遗言时认识清楚则所立遗言有用
《承继法》明确规定,公民立遗言时应有民事行为才能,公民可以立遗言将个人产业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许数人承继;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被承继人经医疗机构确诊精力认识清楚,故可以确定该遗言系被承继人实在意思表明;王老太归于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在逝世前所立的遗言,代书人及见证人均为工作律师;其方式契合代书遗言的要件,并在立遗言前两日。归纳以上要素,王老太在立遗言时有民事行为才能,代书遗言方式合法,其所立遗言应属合法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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