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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5:25
欺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其目标,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一切权。有些违法活动,尽管也运用某些欺诈手法,乃至也寻求某些不合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略的客体不是或许不限于公私产业一切权。所以,不构成欺诈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归于侵略人身权利罪。
欺诈罪侵略的目标,仅限于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而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其目标,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则了借款欺诈罪。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体现为运用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
首要,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方法上说包含两类,一是虚拟现实,二是隐秘本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堕入过错知道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详细状况下,使被害人发生过错知道,并作出行为人所期望的产业处置。因此不管是虚拟、隐秘曩昔的现实,仍是当下的现实与将来的现实,只需具有上述内容的,便是一种欺诈行为。假如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产业处置的,则不是欺诈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有必要到达使一般人可以发生过错知道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产品进行夸大,没有超出社会忍受规模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法、办法没有约束,既可所以言语欺诈,也可所以动作欺诈(欺诈行为自身既可所以作为,也可所以不作为,即有奉告某种现实的责任,但不实施这种责任,使对方堕入过错知道或许持续堕入过错知道),行为人运用这种知道过错获得产业的,也是欺诈行为。依据刑法第300条规则,安排和运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运用迷信骗得资产的以欺诈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发生过错知道。对方发生过错知道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形成的,即便对方在判别上有必定的过错,也不阻碍欺诈行为的建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置产业之间,有必要介入对方的过错知道。假如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发生过错知道而处置产业,就不建立欺诈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需求是具有处置产业的权限或许位置的人,不要求必定是资产的一切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法,供给虚伪的陈说、提出虚伪的依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定,然后获得产业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建立欺诈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令方针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经过假造依据骗得法院民事裁判占有别人资产的行为怎么适用法令问题的答复》)。
再次,建立欺诈罪要求被害人堕入过错知道之后作出产业处置。产业处置包含处置行为与处置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别欺诈罪与偷盗罪。处置产业体现为直接交给产业,或许许诺行为人获得产业,或许许诺搬运产业性利益。行为人施行欺诈行为,使别人抛弃资产,行为人拾取该资产的,也应以欺诈罪论处。可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相似硬币的金属片,然后获得售货机内的产品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罪,只能建立偷盗罪。
最终,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置产业后,行为人便获得产业,然后使被害人的产业遭到损害。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违法。依据 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督查委员会第49次会议经过最新司法解说,欺诈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法处分。
此外需求留意的是,欺诈罪并不限于骗得有体物,还包含骗得无形物与产业性利益。依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则,运用欺诈手法骗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可以用于骗得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建立欺诈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体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意图。
罪名确认
罪与非罪的边界
与假贷行为的边界
借款人因为某种原因,长时间拖欠不还的,或许编造谎言或隐秘本相而骗得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需没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也没有浪费一空,不赖帐,不再招摇撞骗哄人,的确计划偿还的;还有些打借单之后假造还款收条的,诈称现已还款的,仍属假贷胶葛,不构成欺诈
与因亏本避债的边界
假如的确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本负债,为避债而外出,仍属产业债务胶葛。这同欺诈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金钱就溜之大吉,以完成其不合法占有的意图,有本质区别。
与招摇撞骗罪边界
两者都运用骗术,后者也或许获得产业利益,这两点相同;可是,片面意图、违法手法、资产数额要求和侵略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得各种不合法利益为意图,假充国家作业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许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得的不只包含资产(但无数额多少的约束),还包含作业、职务、位置、荣誉等等,归于波折社会办理次序罪。当违法分子假充国家作业人员骗得公私资产时,它就侵略了产业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归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略的首要客体和首要损害性来确科罪名并从重赏罚。假如骗得资产数额不大,却严峻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欺诈罪,假如严峻地侵略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准则按欺诈罪处治;假如先后别离独登时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准则处理。(三)本罪与本法规则的其他欺诈违法的边界
本法在其他各章节别离规则了集资欺诈罪、借款欺诈罪、金融票证欺诈罪、信用证欺诈罪、信用卡欺诈罪、有价证券欺诈罪、稳妥欺诈罪、合同欺诈罪等。这些欺诈违法与本罪在片面方面和客观体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违法手法、主体要件与目标上均有不同,较易区别。本条因之规则,“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欺诈罪立案规范
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欺诈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选用欺诈的方法骗得公私资产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才构成欺诈罪,予以立案追查。
欺诈罪量刑规范
犯欺诈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欺诈罪量刑规范便是指以欺诈罪数额巨细为首要要素,结合情节要素确认的规范,也是欺诈罪罪刑法定准则的重要标志。关于欺诈罪量刑规范的两个考量要素是:一是欺诈的数额规范;二是欺诈的情节要素。 欺诈罪量刑规范的立法解说:最重要的法令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欺诈罪量刑规范司法解说: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1996年12月16日,以下简称“1996年司法解说”)对欺诈罪量刑规范进行了弥补: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认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
欺诈罪量刑规范之加剧处分景象:
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损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后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单位犯欺诈罪量刑规范:
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产业。
一起违法的欺诈罪量刑规范:
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认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和不合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分。
欺诈罪量刑规范(未遂):
现已着手实施欺诈行为,仅仅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获取资产的,是欺诈未遂。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法处分。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欺诈罪量刑规范:
安排未成年人进行偷盗、欺诈、争夺、敲诈勒索等违背治安办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欺诈罪量刑规范之数额:
关于屡次进行欺诈,并今后次欺诈资产偿还前次欺诈资产,在核算欺诈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现已偿还的数额扣除,按实践未偿还的数额确认,量刑时可将屡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欺诈违法活动,案发后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孳息,假如权属清晰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假如权属不清晰的,可按被害人上圈套款物占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掌息总额的份额发还被害人;假如可以确认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掌息不归于已查明的被害人一切,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欺诈资产已用于偿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许其他经济活动的,假如对方明知是欺诈资产而收取,属歹意获得,应当一概予以追缴;如确属好心获得,则不再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欺诈案怎么确认欺诈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即在详细确认欺诈违法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上圈套款额扣除,按最终实践欺诈所得数额核算。但在处分时,关于这种状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欺诈罪量刑规范缓刑适用约束: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自动承受产业刑处分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则的景象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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