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06:28
在实践中,咱们都知道一个企业傍边的股东能够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可是咱们一般都是触摸显名股东多一点,比较少触摸到隐名股东。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当职责。
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当职责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托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一般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构成承认两者的法令联系,但最常见的是托付联系。关于隐名股东的资历承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本质说",即以实践出资的隐名者为法令股东;另一为"方法说",即以显名股东为法令股东并否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历。
隐名股东也叫实践出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托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一般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出资是指出资人实践认购了出资,可是公司的规章、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现他人为股东的一种出资方法,在这种出资方法中,实践出资并享有出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出资人”、“实践出资人”或许“隐名股东”,而被个出资公司对外公示的出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力和责任的不同:会集体现在股东资历的确定上,行使权力的便当上。身份确定修改隐名股东是否会被承以为实践出资人,首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尽管这个协议关于公司不具有束缚力,可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仍然有用。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束缚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关于公司实践出资的有力依据。依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则,假如两边在协议中未约好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许承当出资危险,而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办理或许未实践享用股东权力的,两边之间隐名出资联系将不会被确定,而是按债权债务联系处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当责任”的相关常识。期望以上的内容让您关于“隐名股东的相关常识有了愈加深化的了解。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当职责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托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一般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构成承认两者的法令联系,但最常见的是托付联系。关于隐名股东的资历承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本质说",即以实践出资的隐名者为法令股东;另一为"方法说",即以显名股东为法令股东并否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历。
隐名股东也叫实践出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托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一般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出资是指出资人实践认购了出资,可是公司的规章、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现他人为股东的一种出资方法,在这种出资方法中,实践出资并享有出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出资人”、“实践出资人”或许“隐名股东”,而被个出资公司对外公示的出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力和责任的不同:会集体现在股东资历的确定上,行使权力的便当上。身份确定修改隐名股东是否会被承以为实践出资人,首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尽管这个协议关于公司不具有束缚力,可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仍然有用。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束缚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关于公司实践出资的有力依据。依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则,假如两边在协议中未约好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许承当出资危险,而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办理或许未实践享用股东权力的,两边之间隐名出资联系将不会被确定,而是按债权债务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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