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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的争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1:13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则:用人单位违背集体合同,侵略员工劳作权益的,工会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当职责;因实行集体合同发作争议,经洽谈处理不成的,工会能够依法请求裁定、提起诉讼。这一规则清晰了用人单位违背集体合同的法律职责和发作争议的处理方法。《劳作合同法》的这一规则有两层意义:一是用人单位违背集体合同应当承当职责。便是说,用人单位违背了集体合同的规则,侵略了员工的劳作权益,就应当承当职责。仅仅这种职责的承当需求工会依法提出要求。工会在提出这种要求时,根据应当是用人单位侵略员工劳作权益的具体情况以及该侵权行为所形成的损害。工会提出要求的方法,既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也能够经过其他方法提出,还能够经过提起诉讼提出。二是因实行集体合同发作争议的处理途径。从该条规则看,因实行集体合同发作的争议,工会要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洽谈,力求经过洽谈处理争议;在洽谈处理不成时,工会才能够依法向劳作争议裁定组织请求裁定,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便在裁定和诉讼的过程中,工会和用人单位还能够经过洽谈或调停处理因实行集体合同发作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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