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给开发商的房款不买房后能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16:23房款具体指购买房子所需的资金,在我国购房族中,首付的房款是一个热议论题。那么在购房过程中,预交给开发商的房款能否要回来呢?
【具体事例】:
前段时间回家时,我看中一套房子,预交给开发商2万元,对方给我开了一张收条。后来,因为有其他出资去求,无力购买,期望开发商交还钱款,但开发商以我违约为由拒不交还。请问,我能否要回这2万元呢?
【具体答复】:
这个问题触及订金与定金的差异。“订金”在法令上没有清晰的界定,“订”的意义是预定、缔结之意;而“定金”在法令上有严厉的界定,在我国《担保法》中,它是一种债的担保方法,在我国《合同法》中是承当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其基本法令性质是违约好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实行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8条规则:“当事人交给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好定金性质的,当事人建议定金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担保法》第89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合同法》第11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4条也有相似规则。由此可见,你首先要澄清,你交给开发商的2万元到底是“订金”仍是“定金”。如果是订金,可与开发商洽谈,扣除一些费用后交还给你;如果是定金,则你无权要求返还。
附:预付款是一种付出手法,其意图是处理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实行的效果,也不能证明合同的建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金钱,而无须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