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概念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03:15
团体合同是公司、企业、政府机构等用人单位与单位员工就薪酬、工作时间、待遇福利、歇息度假、职业培训、劳作安全卫生等事项,依照相关法令的规则和程序,经过团体洽谈后签定的书面协议。那么团体合同详细的概念和性质是什么呢?以下是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的相关常识。
(一)团体合同的概念
2004年原劳作与社会保证部发布的《团体合同规则》第三条对团体合同的概念作出了规则。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经过相等洽谈,能够就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缔结团体合同。团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讨论经过。团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缔结没有树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辅导劳作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缔结。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还可缔结劳作安全卫生、女员工权益维护、薪酬调整机制等专项团体合同。团体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
(二)团体合同的性质
1、团体合同的主体
主体不是一对一的,不同品种的团体合同,其主体也不完全共同.企业团体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整体员工和该用人单位.
2、团体合同的内容
内容较为广泛,包含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简直触及了企业劳作联系的各个方面,但所涉事项均是针对员工团体的,处理员工共有的一般问题.关于特定员工的特别问题,团体合同中无法作出规则,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作合同中作出约好.
(三)团体合同的特征
团体合同的特征是:团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的工会或员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团体合同的内容是员工团体劳作事项;团体合同是 要式合同,有必要用书面形式,且需报送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审 查挂号;团体合同适用于境内的企业和实施企业化办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整体员工;团体合同的效能高于一般劳作合同, 一般劳作合同规则的员工个人劳作条件和劳作报酬等规范不 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
(四)团体合同的法令依据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团体合同缔结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依法缔结的团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职业性、区域性团体合同对当地本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团体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共同,能够改变劳作合同约好的内容。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的与团体合同有关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你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或许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还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随时为您供给协助。
(一)团体合同的概念
2004年原劳作与社会保证部发布的《团体合同规则》第三条对团体合同的概念作出了规则。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经过相等洽谈,能够就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缔结团体合同。团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讨论经过。团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缔结没有树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辅导劳作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缔结。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还可缔结劳作安全卫生、女员工权益维护、薪酬调整机制等专项团体合同。团体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
(二)团体合同的性质
1、团体合同的主体
主体不是一对一的,不同品种的团体合同,其主体也不完全共同.企业团体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整体员工和该用人单位.
2、团体合同的内容
内容较为广泛,包含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简直触及了企业劳作联系的各个方面,但所涉事项均是针对员工团体的,处理员工共有的一般问题.关于特定员工的特别问题,团体合同中无法作出规则,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作合同中作出约好.
(三)团体合同的特征
团体合同的特征是:团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的工会或员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团体合同的内容是员工团体劳作事项;团体合同是 要式合同,有必要用书面形式,且需报送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审 查挂号;团体合同适用于境内的企业和实施企业化办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整体员工;团体合同的效能高于一般劳作合同, 一般劳作合同规则的员工个人劳作条件和劳作报酬等规范不 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
(四)团体合同的法令依据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团体合同缔结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依法缔结的团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职业性、区域性团体合同对当地本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团体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共同,能够改变劳作合同约好的内容。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的与团体合同有关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你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或许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还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随时为您供给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