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注册商标标识件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2:34
【案情】
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蒋某购进附着有冒充振升铝材注册商标标识的塑料覆膜7120套,出售给多人。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并确认上述覆膜合计附着注册商标标识2178.72万件。
【不合】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怎么确认注册商标标识件数。
一种定见以为,应当以一个完好的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的注册商标图样来核算件数。
另一种定见以为,应当以一个完好的产品物体或许包装为规范来核算注册商标标识,以商标个数来核算商标标识数会扩展处分规模。
【分析】
笔者附和第一种定见,理由是:
1、从商标标识与商标的联系来看,两者是一一对应的方式与内容的联系
商标只能经过商标标识来体现或为人们所知道,除此之外无其他外在体现方式,商标标识所体现的内容也只能是商标,除此之外无其他内容。在一张A4纸巨细的资料上印制一个5cm2巨细的商标图样,资料同面其他部分印制若干相异图形,则这块体现商标的5cm2巨细的资料部分便是一个商标标识,而不管资料同面其他部分的内容。若资料同面的其他部分印制的是若干相同商标,相同不会影响确认这块体现商标的5cm2巨细的资料部分便是一个商标标识。以此类推,若在资料上印制若干5cm2巨细的相同商标,则每个体现商标的5cm2巨细的资料部分都是一个商标标识。
2、从文义解说的视点来看,将标有一个完好商标图样的标识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在法条“文义射程”之内,不违背罪刑法定准则
2004年“两高”《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则:“件”是目标有完好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标有完好商标图样的”是对“一份标识”的润饰、限制,根据一般的了解习气,这个定语能够被了解为只需标有完好商标图样,不管标有的完好商标图样是只需一个仍是更多。那么只需标有一个完好商标图样的,就能够被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这一知道在法条包括的或许意思之内,没有被人为扩展。
3、从意图解说的视点来看,以一个完好商标图样为规范来核算件数,契合刑法清晰性准则,有利于司法适用的一致规范
《解说》的拟定出台,是为了处理法令适用中呈现的问题。若对《解说》的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则了解为既能够将标有一个完好商标图样的标识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也能够将标有一个以上的完好商标图样的标识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也就是说一个商标标识可包括多个商标,那么在这一前提下怎么确认商标标识的计数规范存在诸多困难。现在理论界存在三种首要观念,有的提出应当以产品件数来核算(产品计件论),有的提出以独立载体的个数来核算(独立载体论),有的则以为应当以完好包装个数来核算(完好包装论),但都存在适用缺点,对在案发时还没有实际使用到产品之上的,无从根据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以独立载体的个数来核算商标标识,什么是独立载体难以清晰;以完好包装个数来核算商标标识,将无法冲击出产、出售可组合为完好包装各个部分者,按捺刑法功用的发挥。因而,上述三种观念非但不能有助司法适用的一致规范,反而使得问题复杂化。
4、从冲击犯罪的视点来看,确认以一个完好商标图样为规范来核算件数,有利于司法实践操作,保证同罪同罚
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与冒充注册商标罪之间是吸收犯的联系,根据刑法分则的详细规则,两者又是独立的两个罪。因而,对前者的侦办、申述、审判,并不以后者的追诉为前提条件。假如以产品件数为规范来核算商标标识,必然导致对前者的司法确认依赖于对后者的查办,乃至有时会导致同罪不同罚的为难景象呈现。比方本案中的塑料覆膜,产品造假者从商标标识制售者处购买覆膜后,要根据冒充铝材的规范巨细、形状裁剪覆膜,选用电镀办法将覆膜包覆于冒充铝材上。若A从B处购买覆膜6万m2,使用在小型铝材上,每单位铝材覆膜0.6m2,合计冒充铝材10万单位,以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数,则B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商标标识10万件,属情节特别严重;C从B处购买覆膜6万m2,使用在大型铝材上,每单位铝材覆膜1.2m2,合计冒充铝材5万单位,以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数,则B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商标标识5万件,不属情节特别严重;D从B处购买覆膜6万m2,使用在特大型铝材上,每单位铝材覆膜6m2,合计冒充铝材1万单位,以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数,则B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商标标识1万件,不构成犯罪。
综上,应当以一个完好的商标图样为规范来核算商标标识的件数。
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蒋某购进附着有冒充振升铝材注册商标标识的塑料覆膜7120套,出售给多人。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并确认上述覆膜合计附着注册商标标识2178.72万件。
【不合】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怎么确认注册商标标识件数。
一种定见以为,应当以一个完好的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的注册商标图样来核算件数。
另一种定见以为,应当以一个完好的产品物体或许包装为规范来核算注册商标标识,以商标个数来核算商标标识数会扩展处分规模。
【分析】
笔者附和第一种定见,理由是:
1、从商标标识与商标的联系来看,两者是一一对应的方式与内容的联系
商标只能经过商标标识来体现或为人们所知道,除此之外无其他外在体现方式,商标标识所体现的内容也只能是商标,除此之外无其他内容。在一张A4纸巨细的资料上印制一个5cm2巨细的商标图样,资料同面其他部分印制若干相异图形,则这块体现商标的5cm2巨细的资料部分便是一个商标标识,而不管资料同面其他部分的内容。若资料同面的其他部分印制的是若干相同商标,相同不会影响确认这块体现商标的5cm2巨细的资料部分便是一个商标标识。以此类推,若在资料上印制若干5cm2巨细的相同商标,则每个体现商标的5cm2巨细的资料部分都是一个商标标识。
2、从文义解说的视点来看,将标有一个完好商标图样的标识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在法条“文义射程”之内,不违背罪刑法定准则
2004年“两高”《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则:“件”是目标有完好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标有完好商标图样的”是对“一份标识”的润饰、限制,根据一般的了解习气,这个定语能够被了解为只需标有完好商标图样,不管标有的完好商标图样是只需一个仍是更多。那么只需标有一个完好商标图样的,就能够被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这一知道在法条包括的或许意思之内,没有被人为扩展。
3、从意图解说的视点来看,以一个完好商标图样为规范来核算件数,契合刑法清晰性准则,有利于司法适用的一致规范
《解说》的拟定出台,是为了处理法令适用中呈现的问题。若对《解说》的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则了解为既能够将标有一个完好商标图样的标识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也能够将标有一个以上的完好商标图样的标识确以为一件商标标识,也就是说一个商标标识可包括多个商标,那么在这一前提下怎么确认商标标识的计数规范存在诸多困难。现在理论界存在三种首要观念,有的提出应当以产品件数来核算(产品计件论),有的提出以独立载体的个数来核算(独立载体论),有的则以为应当以完好包装个数来核算(完好包装论),但都存在适用缺点,对在案发时还没有实际使用到产品之上的,无从根据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以独立载体的个数来核算商标标识,什么是独立载体难以清晰;以完好包装个数来核算商标标识,将无法冲击出产、出售可组合为完好包装各个部分者,按捺刑法功用的发挥。因而,上述三种观念非但不能有助司法适用的一致规范,反而使得问题复杂化。
4、从冲击犯罪的视点来看,确认以一个完好商标图样为规范来核算件数,有利于司法实践操作,保证同罪同罚
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与冒充注册商标罪之间是吸收犯的联系,根据刑法分则的详细规则,两者又是独立的两个罪。因而,对前者的侦办、申述、审判,并不以后者的追诉为前提条件。假如以产品件数为规范来核算商标标识,必然导致对前者的司法确认依赖于对后者的查办,乃至有时会导致同罪不同罚的为难景象呈现。比方本案中的塑料覆膜,产品造假者从商标标识制售者处购买覆膜后,要根据冒充铝材的规范巨细、形状裁剪覆膜,选用电镀办法将覆膜包覆于冒充铝材上。若A从B处购买覆膜6万m2,使用在小型铝材上,每单位铝材覆膜0.6m2,合计冒充铝材10万单位,以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数,则B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商标标识10万件,属情节特别严重;C从B处购买覆膜6万m2,使用在大型铝材上,每单位铝材覆膜1.2m2,合计冒充铝材5万单位,以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数,则B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商标标识5万件,不属情节特别严重;D从B处购买覆膜6万m2,使用在特大型铝材上,每单位铝材覆膜6m2,合计冒充铝材1万单位,以产品件数核算商标标识数,则B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商标标识1万件,不构成犯罪。
综上,应当以一个完好的商标图样为规范来核算商标标识的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