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23:10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中的医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等有相应的竞业制止规则,那么公司法竞业制止责任的规则首要有哪些,关于竞业制止和竞业约束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竞业制止和竞业约束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公司法股东竞业制止的具体规则首要有
《公司法》第149条规则:“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赞同,使用职务便当为自己或许别人获取归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许为别人运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事务”。
《公司法》第70条规则:“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赞同,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许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中外合资运营企业法施行法令》第37条规则:“总经理或许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许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赛。”
《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则:“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许同别人合作运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赛的事务。”
竞业制止是法令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忠诚责任在法令上进一步的细化,经过法令明确规则制止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打开竞赛。
从竞业制止还能够引申出竞业约束责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合同约好,由用人单位支交给劳动者必定的经济补偿,以此约束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停止后的必定期限、规模和地域内不得与用人单位打开同业竞赛。简言之,竞业约束责任是约好责任。
二、竞业制止和竞业约束是有差异的
1、竞业制止是法定责任,取决于相关法令的明确规则;竞业约束是约好责任,取决于合同各方的约好。
2、竞业制止的目标首要限于公司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竞业约束的目标为负有保存商业秘密责任的劳动者,亦可包含公司的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
3、竞业制止的期限为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内,任职期限届满则不再负有法定的竞业制止责任;竞业约束的期限为劳动合同停止后两年内。
4、竞业制止不需要用人单位付出补偿金;竞业约束则需要用人单位付出补偿金,不付出补偿金则无法约束劳动者的择业权。
归纳上面的介绍,竞业制止是法定责任,取决于相关法令的明确规则。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竞业制止和竞业约束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公司法股东竞业制止的具体规则首要有
《公司法》第149条规则:“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赞同,使用职务便当为自己或许别人获取归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许为别人运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事务”。
《公司法》第70条规则:“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赞同,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许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中外合资运营企业法施行法令》第37条规则:“总经理或许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许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赛。”
《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则:“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许同别人合作运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赛的事务。”
竞业制止是法令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忠诚责任在法令上进一步的细化,经过法令明确规则制止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打开竞赛。
从竞业制止还能够引申出竞业约束责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合同约好,由用人单位支交给劳动者必定的经济补偿,以此约束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停止后的必定期限、规模和地域内不得与用人单位打开同业竞赛。简言之,竞业约束责任是约好责任。
二、竞业制止和竞业约束是有差异的
1、竞业制止是法定责任,取决于相关法令的明确规则;竞业约束是约好责任,取决于合同各方的约好。
2、竞业制止的目标首要限于公司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竞业约束的目标为负有保存商业秘密责任的劳动者,亦可包含公司的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
3、竞业制止的期限为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内,任职期限届满则不再负有法定的竞业制止责任;竞业约束的期限为劳动合同停止后两年内。
4、竞业制止不需要用人单位付出补偿金;竞业约束则需要用人单位付出补偿金,不付出补偿金则无法约束劳动者的择业权。
归纳上面的介绍,竞业制止是法定责任,取决于相关法令的明确规则。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竞业制止和竞业约束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