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承租期间房子被出售,新房主却不赞同租借怎么办?
答:房东出售房子应当事前奉告租客,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租客抛弃优先购买权或在合理期限内未予答复,房东可将房子出售给别人。但房东仍有照实奉告责任,假如未能奉告购房人,无法在约好期限内交房,将承当
违约责任。关于租客来说,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生意不破租借,即租借物在租借期间发作
所有权变化的,不影响租借合同的效能,租借合同对购房人有约束力,这是法律保护房子租借权的体现。所以,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新房主持续依照原租借合同将房子租借。
(本文作者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李仁正律师,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