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17: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已于2009年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案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令,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称正本提单包含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第二条承运人违背法令规则,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危害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单权力的,正本提单持有人能够要求承运人承当由此形成丢失的民事职责。
第三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形成正本提单持有人丢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能够要求承运人承当违约职责,或许承当侵权职责。
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适用海商法规则;海商法没有规则的,适用其他法令规则。
第四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承当民事职责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约束补偿职责的规则。
第五条提货人凭假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品,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能够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民事职责。
第六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形成正本提单持有人丢失的补偿额,依照货品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核算。
第七条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令规则,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品交给给当地海关或许港口当局的,不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民事职责。
第八条承运到港的货品超越法令规则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许法院依法裁决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品,承运人建议革除交给货品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九条承运人依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间断运送、返还货品、改变抵达地或许将货品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十条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早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给货品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十一条正本提单持有人能够要求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十二条向承运人实践交给货品并持有指示提单的托运人,虽然在正本提单上没有载明其托运人身份,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要求承运人根据海上货品运送合同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十三条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就货款付出达成协议,在协议金钱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其遭受的丢失,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民事职责。
第十四条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为由提起的诉讼,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则,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应当交给货品之日起核算。
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一起施行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行为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诉讼时效适用本条前款规则。
第十五条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为由提起的诉讼,时效中止适用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则。
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一起施行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行为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时效中止适用本条前款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已于2009年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案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令,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称正本提单包含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第二条承运人违背法令规则,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危害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单权力的,正本提单持有人能够要求承运人承当由此形成丢失的民事职责。
第三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形成正本提单持有人丢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能够要求承运人承当违约职责,或许承当侵权职责。
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适用海商法规则;海商法没有规则的,适用其他法令规则。
第四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承当民事职责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约束补偿职责的规则。
第五条提货人凭假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品,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能够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民事职责。
第六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形成正本提单持有人丢失的补偿额,依照货品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核算。
第七条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令规则,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品交给给当地海关或许港口当局的,不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民事职责。
第八条承运到港的货品超越法令规则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许法院依法裁决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品,承运人建议革除交给货品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九条承运人依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间断运送、返还货品、改变抵达地或许将货品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十条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早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给货品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十一条正本提单持有人能够要求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十二条向承运人实践交给货品并持有指示提单的托运人,虽然在正本提单上没有载明其托运人身份,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要求承运人根据海上货品运送合同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十三条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给货品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就货款付出达成协议,在协议金钱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其遭受的丢失,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民事职责。
第十四条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为由提起的诉讼,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则,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应当交给货品之日起核算。
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一起施行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行为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诉讼时效适用本条前款规则。
第十五条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为由提起的诉讼,时效中止适用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则。
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品的人一起施行无正本提单交给货品行为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时效中止适用本条前款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