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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后购物网站随意撤单消费者要怎样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2:22
购物网站随意撤单的行为是违约行为,顾客能够要求网站承当违约责任,而且,假如网站有诈骗行为,顾客还可要求网站双倍补偿。顾客的付款行为是一种许诺,依据法令规则,许诺抵达要约人(卖方)时许诺收效,合同也即一起建立,依法建立的合同自建立时起收效。所以购物网站要受该合同的限制,不能随意撤单,不然便是违约。
相关法令可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该意思标明应当契合下列规则:
(一)内容详细确认;
(二)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第十六条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
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第十九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要约不得吊销:
(一)要约人确认了许诺期限或许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行吊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以为要约是不行吊销的,并现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
第二十六条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时收效。许诺不需要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做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
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的,许诺抵达的时刻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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