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1:52咱们都知道如今社会归于社会主义国家,土地都是归国家或许集体所有,那么,土地使用税暂行法令内容修正后又有哪些改变?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是很理解,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解说一下相关内容,供咱们参阅学习,期望关于咱们有协助。
土地使用税暂行法令修正内容
修正决议修正国务院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法令》作如下修正:
一、第二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戎行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第四条修正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三、第十三条修正为:“本法令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此外,对本法令单个条文的文字作修正。本决议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法令》依据本决议作相应的修订,从头发布。
通过上文的解说,咱们能够了解到关于土地使用税暂行法令内容国务院有通过修正的,关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内容。以上这些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内容,假如还有疑问或许是进一步的要求,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