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户口是否还可以迁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11:47女方在时将户口迁到了男方家里,可是由于婚后两边联系不是和谐,最终走向了,那么这时分现已迁到了男方家的户口该怎样处理呢?是独自立户仍是迁回客籍呢?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这方面的内容,期望小编收拾的内容能够为您排忧解难,欢迎我们阅读,谢谢。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定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根据法院的判定或调解书,依照分户、立户的规则予以处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肯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发动压服无效的,可按判定或调解书处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挂号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处理:首要,要获得当地团体经济组织赞同迁入的证明。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挂号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挂号法令》第10条第1款规则: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自己或许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挂号机关申报迁出挂号,收取搬迁证件,刊出户口。因而,在获得迁入地团体经济组织允许迁入的证明后,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挂号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终,应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理迁入手续。《户口挂号法令》第13条第1款规则:公民搬迁,从抵达迁入地的时分起,城市在3日以内,乡村在10日以内,由自己或许户掌管搬迁证件向户口挂号机关申报迁入挂号,缴销搬迁证件。因而,应在规则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搬迁证明、拟落户所在地的乡民委员会或乡民小组赞同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挂号机关处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