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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11:38
不合法搜寻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不管其是否是有搜寻权的侦查人员。也有人以为本罪是特别主体,即有搜寻权的侦查人员。
理由是:搜寻是法令赋予侦查人员的特有权力,本罪正是为避免其乱用这一权力而规则的。实际上,无搜寻权的人私行对别人的身体或住所进行不合法搜寻,亦构本钱罪,有搜寻权的侦查人员作为司法人员,其乱用职权,施行本行为,依本条第2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相关常识:
不合法搜寻罪的处分
我国刑法规则,不合法搜寻别人身体和住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司法工作人员乱用职权,不合法搜寻别人身体或住所的,从重处分。
事例: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发作不合法搜寻现象。某校园保卫处为寻觅被盗物品,由几名女教师对该校某班女生逐个搜身。其时无一女生进行违背,过后方知本身权益受损害,被搜身女生联合对该校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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