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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6:38

赋闲稳妥金申领发放方法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及其合同制工人,有乡镇员工的乡镇企业及其乡镇员工, 有雇工的乡镇个别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按规则参与赋闲稳妥, 交纳赋闲稳妥费。其员工(雇工)赋闲后, 依照《申领方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则申领赋闲稳妥金和并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二、依据《申领方法》和《北京市赋闲稳妥规则》( 市政府1999年第38号令,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则, 用人单位应自与员工停止、免除劳作(聘任)合同或许工作联系之日起 ,7日内将赋闲人员名单报其户口地点地的区、县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存案,20 日内搬运赋闲人员档案和社会稳妥联系。区、县赋闲稳妥经办组织接纳赋闲人员档案联系后,对赋闲人员是否具有享用赋闲稳妥待遇资历进行审阅确定,7日内将核定状况和赋闲人员档案移送到其户口地点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
三、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接到区、县赋闲稳妥经办组织移送的赋闲人员档案后, 应在7日内奉告赋闲人员处理赋闲挂号和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权力(《赋闲人员奉告书》附后),并为赋闲人员指定职业指导训练组织,免费对其进行职业指导训练。
四、契合收取赋闲稳妥金条件的本市乡镇赋闲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停止、免除劳作(聘任)合同或许工作联系之日起 ,60 日内持《职业指导训练卡》、《户口簿》、《身份证》、停止、免除劳作(聘任)合同或许工作联系的证明和3张一寸免冠相片到户口地点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进行赋闲挂号, 处理申领赋闲稳妥金手续。
用人单位在规则的时间内搬运赋闲人员档案联系后,赋闲人员未按规则在60日内申领赋闲稳妥金的,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不再受理其收取赋闲稳妥金的请求, 其未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予以保存。
五、依据《申领方法》和《规则》的规则,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的规范和期限,从其处理赋闲挂号之日起核算,按月发放。
从 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工作挂号但没有处理个别或企业营业执照的赋闲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赋闲稳妥金一次性发给自己,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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