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3:37员工交纳住宅公积金6个月以上,没有公积金告贷余额、购房子等,可带着有用身份证件、商品房生意合同等,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公积金告贷。姑苏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有哪些呢?请求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咱们具体介绍。姑苏住宅公积金告贷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姑苏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姑苏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
1、告贷请求人和参加核算可贷额度的一起告贷请求人,在请求之日前接连如期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请求时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况;
2、无公积金告贷余额;
3、初次或第2次处理公积金告贷;
4、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姑苏市范围内的自住住宅;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宅包含一般住宅、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宅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则份额;
6、能够执行告贷担保。
姑苏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材料
一、购买新建住宅
1、《商品房生意合同》;
2、出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
3. 分支组织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宅选用资金保管方法
1、《存量房生意协议》、《存量房买卖资金保管协议》;
2、《存量房买卖资金保管存款凭据》(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宅不需供给);
3、原《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购买存量成套住宅未选用资金保管方法
1、《存量房生意合同(协议)》;
2、预付购房款证明;
3、原《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分支组织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四、缔造、翻建住宅
1、未竣工的需供给镇级以上建造规划部分的《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标准文本;
2、已竣工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以还有住宅(包含第三方)典当的,还需供给该典当住宅经评价后由担保组织出具的《房产价格认定书》。
姑苏住宅公积金告贷流程
1、员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请求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契合条件,开具《姑苏市租借自住住宅提取住宅公积金请求审阅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告诉员工审阅成果
4、员工接到电话告诉,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处理提取
5、契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宅公积金实时划转至员工相关的银行借记卡中
关于这些问题的材料,小编就整理到这儿,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我国法令在逐步完善中,咱们也等待能够协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能够到听讼网获取更多法令常识,也能够找律师进行专业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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