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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否有权扣押肇事车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00:50
一般状况下,交警是有权力处理一些违章行为的,那么关于一些违章状况比较严重的车辆交警是否有权的扣押?假如发作了交通事端是否也能够扣押车辆?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交警是否有权扣押闯祸车辆
对现场查询完毕之日起三日后需求查验、判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查验、判定安排约好查验、判定完结的期限,约好的期限不得超越二十日。超越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越六十日。
查验、判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诉当事人收取拘留的事端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许经告诉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收取的车辆,经布告三个月仍不来承受处理的,对拘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警拘留事端车辆时限
新的规则发作交通事端后,交警应对事端现场勘验、查看,因搜集依据需求,能够拘留事端车辆,但未规则拘留的期限。《规则》中也未明确规则交通事端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规则,查验、判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诉当事人收取拘留的事端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那么,另一个问题出来了,查验、判定的期限多长呢?《规则》第38条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查验、判定安排约好查验、判定完结的期限,约好的期限不得超越二十日。超越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越六十日。也就说,该查验、判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越60日。
但别的,《规则》第43条一起赋予了当事人请求从头查验、判定的权力。当事人对查验、判定结论有贰言的,能够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请求从头查验、判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进行从头查验、判定。从头查验、判定应当另行托付查验、判定安排或许由原查验、判定安排另行指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从头查验、判定陈述之日起二日内,将从头查验、判定陈述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从头查验、判定以一次为限。即,当事人对查验、判定结论不服,能够请求从头查验、判定,这样下来的话,查验、判定时刻可能要超越60天。
咱们知道,发作交通事端后,交警部门应先安排抢救受伤人员,并采纳办法,赶快康复交通,一起对事端原因进行查询,对现场进行勘验、查看,搜集依据。所以,因个案杂乱程度纷歧及查验、判定时刻的不确认性,咱们以为,发作交通事端后,关于何时放车,不行混为一谈,只能说是查验、判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告诉当事人收取车辆及其他扣押物品。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发作了交通事端,交警是有权力扣押车辆的,可是扣押车辆最长不得超越六十天,由于在发作交通事端之后,需求用到车辆来做判定。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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