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索贿未遂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4:00
国家公职人员在作业的过程中,需求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就事。不得有收纳贿赂的行为,更不主意向当事人讨取产业,不然构成纳贿罪。那么,假如官员索贿未遂科罪吗?应当怎样处理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索贿未遂科罪吗
即使是索贿未遂的,可是有索贿行为的,依然构成纳贿罪的,可是未遂犯是能够从轻处分的。
索贿,是指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主意向别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资产。索要,是指行为人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向当事人以明示或许暗示的办法要求贿赂,但未运用挟制钳制的办法;勒索,指运用挟制钳制的办法,明示或许暗示如不送资产其事就不好办或许会有严峻后果,迫使对方不得已给自己送资产。
索贿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自动性,即行为人是自动地要求别人给予自己资产,而不是被动地等候别人给予资产;
二是讨取性,即行为人总是以所把握的职权为条件,乘人之危,向别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向其交给资产;
三是买卖性,即索贿者经过挟制迫使对方向自己给付资产,而以自己职权为某种行为或许不为某种行为为交流,表现为权钱买卖的造意者、提起者。
讨取贿赂和收纳贿赂,尽管都是纳贿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但两者违法手法相异,社会损害性也有所不同,无论是片面罪行仍是客观损害,讨取贿赂都要比收纳贿赂严峻,所以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则索贿的从重处分。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作业人员纳贿罪】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作业人员受贿罪】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作业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
参照刑法第389条的规则,因被勒索给予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作业人员以资产,没有取得不正当利益的,不宜认定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纳贿罪】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的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是纳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纳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讨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情节严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运用影响力纳贿罪】 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自己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收受请托人资产的,以纳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纳贿罪的处分】对犯纳贿罪的,依据纳贿所得数额及情节,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处分。索贿的从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受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作业人员以资产,没有取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受贿。
综上所述,索贿是指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主意向别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资产。即使是索贿未遂的,可是有索贿行为的,依然构成纳贿罪的,可是未遂犯是能够从轻处分的。以上内容由听讼网小编收拾供给。假如您的疑问仍是没有得到回答,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索贿未遂科罪吗
即使是索贿未遂的,可是有索贿行为的,依然构成纳贿罪的,可是未遂犯是能够从轻处分的。
索贿,是指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主意向别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资产。索要,是指行为人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向当事人以明示或许暗示的办法要求贿赂,但未运用挟制钳制的办法;勒索,指运用挟制钳制的办法,明示或许暗示如不送资产其事就不好办或许会有严峻后果,迫使对方不得已给自己送资产。
索贿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自动性,即行为人是自动地要求别人给予自己资产,而不是被动地等候别人给予资产;
二是讨取性,即行为人总是以所把握的职权为条件,乘人之危,向别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向其交给资产;
三是买卖性,即索贿者经过挟制迫使对方向自己给付资产,而以自己职权为某种行为或许不为某种行为为交流,表现为权钱买卖的造意者、提起者。
讨取贿赂和收纳贿赂,尽管都是纳贿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但两者违法手法相异,社会损害性也有所不同,无论是片面罪行仍是客观损害,讨取贿赂都要比收纳贿赂严峻,所以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则索贿的从重处分。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作业人员纳贿罪】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作业人员受贿罪】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作业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
参照刑法第389条的规则,因被勒索给予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作业人员以资产,没有取得不正当利益的,不宜认定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纳贿罪】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的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是纳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纳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讨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情节严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运用影响力纳贿罪】 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自己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收受请托人资产的,以纳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纳贿罪的处分】对犯纳贿罪的,依据纳贿所得数额及情节,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处分。索贿的从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受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作业人员以资产,没有取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受贿。
综上所述,索贿是指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主意向别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资产。即使是索贿未遂的,可是有索贿行为的,依然构成纳贿罪的,可是未遂犯是能够从轻处分的。以上内容由听讼网小编收拾供给。假如您的疑问仍是没有得到回答,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