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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18:56
咱们知道创造专利归于我国知识产权法维护的无形产业,只要向相关部分进行程序正确的请求,才或许遭到我国相关部分的维护。当然,我国相关法令规矩关于相关部分关于创造专利请求驳回是进行了法令的规矩的,那么法令关于驳回创造专利请求的规矩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您解说。
一、什么是创造专利请求
我国专利法规矩能够取得专利维护的创造创造有创造、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本观规划三种,其间创造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创造是创造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处理某一特定问题的技能计划。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创造是指对产品、办法或其改善所提出的新的技能计划”。创造人只要将这种技能计划向专利局提出请求,而且经过一系列严厉的检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检查;对契合规矩的创造专利请求颁发专利权。请求人还应如期处理登记手续和交纳当年年费,这项创造专利请求才干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特点的创造专利。
二、什么情况下才会驳回请求
专利行政部分在创造专利请求人陈说定见或许进行修正今后,依然以为所请求专利的创造不契合本法规矩颁发专利的条件,例如,请求专利的创造不是对产品、办法或许其改善所提出的新的技能计划的;请求专利的创造违背国家法令、社会公德或许波折公共利益的;归于本法第二十五条规矩的不颁发专利权的规模的;不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对同一创造现已有过专利请求的;请求文件中阐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契合法令规矩的;请求的修正或许分案的请求超出原阐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规模的等,应当驳回其请求,不颁发其专利权。
三、相关法令是任何规矩的
请求不契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矩(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创造,是指对产品、办法或许其改善所提出的新的技能计划);请求归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矩,或许不契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矩,或许按照专利法第九条规矩不能取得专利权的;契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背国家法令、社会公德或许波折公共利益的创造创造,不颁发专利权;契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颁发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矩和办法;
3)疾病的确诊和医治办法;
4)动植物种类(“对其产品的出产办法可颁发专利”);
5)用原子核改换办法取得的物质;不契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颁发专利权的创造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不契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相同的创造创造只能被颁发一项专利;不契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权利要求书应当阐明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技能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维护的规模;不契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全体上反映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技能计划,记载、处理技能问题的必要技能特征;契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矩“两个以上的请求人别离就相同的创造创造请求专利,专利权颁发最早请求的人。
综上所述,相关请求人员直到专利行政部分在驳回创造专利请求时,自己应当逐个罗列理由,并活跃引用相关资料。所以创造专利请求人假如对驳回请求的决议不服的情况下,能够决议自收到告诉之日的三个月之内,主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解说的“法令关于驳回创造专利请求的规矩是怎么的”,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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