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包括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23:22
本文首要介绍了高新技能企业复审包含哪些资料。
1、出具高新技能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陈述;
2、出具高新技能企业三个会计年度高新技能企业研讨开发项目经费专项审计陈述;
3、出具高新技能企业年度高新技能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陈述;
4、出具高新技能企业三年研讨开发项目的立异活动证明资料:包含知识产权证书、独占答应协议、出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能证明(查新)资料、产品质量检验陈述,省级(含方案单列市)以上科技方案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对契合条件的企业,依照《确定方法》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存案,并由确定办公室从头颁布“高新技能企业证书”。
高新技能企业复审是依据《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作业指引》做出的对高新技能企业从头获高新资历的必经程序。
1.高新技能企业资历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书同附2),不提出复审请求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能企业资历到期主动失效。
2.高新技能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展开研讨开发等技能立异活动的陈述,经具有资质并契合本《作业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组织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讨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能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陈述。
复审时应对照《确定方法》第十条进行检查,要点检查第(四)款。
《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方法》
第十条 高新技能企业确定须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经过自主研制、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或经过5年以上的独占答应方法,对其首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归于《国家要点支撑的高新技能领域》规则的规模;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30%以上,其间研制人员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取得科学技能(不包含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能新知识,或实质性改善技能、产品(服务)而继续进行了研讨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出售收入总额的份额契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出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份额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出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份额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出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份额不低于3%。
其间,企业在我国境内发作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悉数研讨开发费用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企业注册建立时刻缺乏三年的,按实践运营年限核算;
(五)高新技能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讨开发安排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才能、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出售与总财物成长性等目标契合《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作业指引》(另行拟定)的要求。
对契合条件的企业,依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存案,并由确定组织从头颁布“高新技能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务、税务部分公章)。
经过复审的高新技能企业资历自颁布“高新技能企业证书”之日起有用期为三年。有用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确定请求的,按初度请求处理。
1、出具高新技能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陈述;
2、出具高新技能企业三个会计年度高新技能企业研讨开发项目经费专项审计陈述;
3、出具高新技能企业年度高新技能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陈述;
4、出具高新技能企业三年研讨开发项目的立异活动证明资料:包含知识产权证书、独占答应协议、出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能证明(查新)资料、产品质量检验陈述,省级(含方案单列市)以上科技方案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对契合条件的企业,依照《确定方法》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存案,并由确定办公室从头颁布“高新技能企业证书”。
高新技能企业复审是依据《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作业指引》做出的对高新技能企业从头获高新资历的必经程序。
1.高新技能企业资历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书同附2),不提出复审请求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能企业资历到期主动失效。
2.高新技能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展开研讨开发等技能立异活动的陈述,经具有资质并契合本《作业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组织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讨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能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陈述。
复审时应对照《确定方法》第十条进行检查,要点检查第(四)款。
《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方法》
第十条 高新技能企业确定须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经过自主研制、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或经过5年以上的独占答应方法,对其首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归于《国家要点支撑的高新技能领域》规则的规模;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30%以上,其间研制人员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取得科学技能(不包含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能新知识,或实质性改善技能、产品(服务)而继续进行了研讨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出售收入总额的份额契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出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份额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出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份额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出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份额不低于3%。
其间,企业在我国境内发作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悉数研讨开发费用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企业注册建立时刻缺乏三年的,按实践运营年限核算;
(五)高新技能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讨开发安排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才能、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出售与总财物成长性等目标契合《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作业指引》(另行拟定)的要求。
对契合条件的企业,依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存案,并由确定组织从头颁布“高新技能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务、税务部分公章)。
经过复审的高新技能企业资历自颁布“高新技能企业证书”之日起有用期为三年。有用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确定请求的,按初度请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