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合同诈骗中的责任转移的相关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18:29
【合同欺诈】合同欺诈中的职责搬运问题
合同欺诈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经过虚拟现实、隐秘本相、设定圈套等手法骗得对方产业的行为。
合同欺诈中的职责搬运,是行为人在合同欺诈后,为躲避法令职责,搬运原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表现办法。其企图将不合法的合同行为,经过转化办法让其合法化。如:甲冒用别人公司的名义与乙签定了供销合同,依据合同约好乙发送数千吨钢材给了甲,甲收取钢材后即对外出售并回收资金,但却付出少部分资金给乙。过后甲建立了自己的公司,继而用自己公司的名义与乙签定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写明甲的原公司债权债务悉数由新建立的公司承当。这样,甲冒用别人公司之名与乙签定合同骗得钱款的行为,经过补充协议使之合法化,由此到达占有别人资产不被刑事追查的意图。
对这种合同欺诈中的职责搬运行为,应明承认定为合同欺诈罪。由于,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合同欺诈罪的主客观要件,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骗得别人资产数额巨大。至于行为人施行欺诈后,为躲避法令追查,选用职责搬运的办法,其搬运行为的自身也具有欺诈性,应确定为无效。不能因不合法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而改动对其的刑事追查。由于甲对乙的先行行为已施行结束,已完成了合同欺诈罪构成的悉数要件。其转化办法的合法化,仅仅一种规划的退赃办法,并不能改动原有的合同欺诈性质。冒用或盗用别人的名义缔结合同行骗。
1、戏弄合同条款进行欺诈。合同的条款是两边协商一致的成果,具有法令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不然应当承当违约职责。有些使用合同欺诈者,缔结合一起正是捉住了这一点,成心制作条件或是设法在合同中缔结对方极有或许违约的条款,以此骗得所谓的“违约金”或“其它丢失补偿”。
2、使用报纸、杂志和专业刊物,以及播送、电视高文广告,或经过某些单位或个人所作的有偿“新闻”报导,宣布要约诱惑,以寻求货品销路,推销技能专利,供给技能服务,或寻求协作、联营同伴等,骗得定金、预付款、货款、技能服务费等资产。
3、使用企业急须紧俏产品或急于开展外向型经济的心思,谎报能供给紧俏物资或引进外资,取得该企业的信赖,以骗得该企业的定金、货款或介绍费。
4、假造银行收据。采纳私刻银行公章、印鉴或使用报废的银行收据,使用某些企业单个经营者思维麻木、辨认才能不强等弱点来骗得款或物。
5、在货品运送或仓储保管合同中,欺诈者使用运送办法或保管方管理制度不严的缝隙,经过盗窃或许涂抹提单,假充收货人或仓储人骗得货品。
6、在加工承缆合同中,有的欺诈者以承缆为名,处处签定合同,以骗得加工质料或定金;还有的以定作方的名义,骗得承缆方的“质量保证金”。
7、在购销活动中,有的行骗者以承受或帮销滞销产品为钓饵,捉住某些企业急于推销滞销产品的机遇,乘机与其签定购销合同或代销合同,要求对方先发货,随后将骗得的货品贱价出售或赔偿其它欠债,待到发现时已货款全无;还有的行骗者在质量上戏弄圈套,如采纳假造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产品的称号、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的首要成份含量及其他质量情况,保存期限等产品标志的办法进行欺诈;欺诈者为了能使对方轻信受骗,往往在合同中规则一些对己方晦气和非常严苛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限制条款,乃至先在小额合同上处分一下自己,形成己方“信守合同、资信杰出”的假象,然后骗订巨额合同,使对方先发货或先预付货款,从而使欺诈达到目的;为了骗得客户的信赖,以其别人的货品假充自家货品,拐骗客户“自动”签定合同,交给货款;等等。
8、在稳妥活动中,欺诈稳妥赔款的手法形形色色。比如,冒用或盗用被稳妥人的姓名向稳妥公司索赔;在机动车辆投保中,某些客户将出险车辆换成已稳妥车辆,以此向稳妥公司骗得稳妥金;投保人成心形成产业丢失的稳妥事端,骗得稳妥事端,骗得稳妥金;成心形成被稳妥人逝世、伤残或许疾病等人身稳妥事端,骗得稳妥金:假造、变造与稳妥事端有关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依据,或许指派、教唆、收购别人供给虚伪证明、材料或许其他依据,假造虚伪的事端原因等骗得稳妥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