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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一般怎么复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18:09

在许多情况下会用到户口本的复印件,户口本作为身份证明的最重要的一个证件,在进行复印的时分也会些考究,那么应当怎样进行复印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户口本一般怎样复印
户口本需求复印主页(有户号、详细地址、户主名字、两个公章的那一页),和办证人那一页《常住户口挂号卡》即可,其它的成员不需求复印。
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常住人口挂号簿》,户口挂号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挂号处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挂号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挂号章”之后颁布所挂号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告诉,自2013年1月1日起,撤销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处理丢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 处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丢失居民户口簿需求处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资料
供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请求(如户主因特别原因无法自己处理的,需供给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处理丢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详细手续
(一)由户主自己(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资料到户口地点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处理户政事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请求。
(二)经同意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告诉请求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挂号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统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主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则填写结束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挂号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化挂号——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统辖区内变化常住地后的住址称号、变化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区域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刻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自己迁来本户口统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地点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刻。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挂号日期——填写户口挂号机关树立常住人口挂号卡时的详细日期。
7.挂号事项改变和更正记——挂号项目内容发作改变、更正,应在本栏填写改变、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刻,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团体户口的,“户主名字”和“户主或与户主联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他各项挂号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挂号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阐明相同。
常住人口挂号卡由承办人按规则填写结束后,应加盖户口挂号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户口本复印的时分,一般都是先复印这个主页然后和办证人的那一页,其别人的事不需求复印的,户口本的复印件应当自己妥善地进行保管,这个假如被别人捡到了可能会呈现不必要的费事,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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