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07:07
犯罪嫌疑人能够请求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求恪守必定的规则,在某些状况下或许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寓居,那么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寓居的法律规则是什么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作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履行机关陈述;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恪守以下一项或许多项规则: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履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两款规则,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许悉数保证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许监视寓居、予以拘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状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寓居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寓居。
取保候审的请求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则人民检察院决议对犯罪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办法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后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对犯罪嫌疑人采纳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状况、保证人基本状况的资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寓居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纳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现已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状况的资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据,送交犯罪嫌疑人寓居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资料后,应当当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寓居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履行。担任履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资料,并陈述县级公安机关担任人后,告诉犯罪嫌疑人寓居地派出所履行。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作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履行机关陈述;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恪守以下一项或许多项规则: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履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两款规则,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许悉数保证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许监视寓居、予以拘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状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寓居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寓居。
取保候审的请求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则人民检察院决议对犯罪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办法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后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对犯罪嫌疑人采纳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状况、保证人基本状况的资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寓居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纳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现已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状况的资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据,送交犯罪嫌疑人寓居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资料后,应当当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寓居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履行。担任履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资料,并陈述县级公安机关担任人后,告诉犯罪嫌疑人寓居地派出所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