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11:47
持有、运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内容呢?首要,持有、运用假币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钱银管理制度,持有、运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运用假造的钱银,数额较大的行为。此外,会犯持有、运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客体,即彻底刑事责任年纪人,违法的片面方面出于成心。下面由听讼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持有、运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钱银管理制度。持有或许运用假造的钱银的行为损害或现已损害国家钱银流转次序,波折国家钱银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运用假造的钱银,数额较大的行为。
1、持有,是指操控、把握假造的钱银的行为。详细来说,它既可所以行为人把假造的钱银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所以把假造的钱银托付别人保管,处于自己分配的规模之内。不论行为人持有假造的钱银的原因和意图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的确把握、操控了必定数额的假造的钱银,即契合本罪的行为特征。
2、运用,是指将假造的钱银假充真币而予以流转的行为。一般来说,承受钱银的对方并不知该钱银归于假造的钱银,因而这种运用带有诈骗的性质。至于运用的详细方法,能够多种多样。如有的用以购买产品,有的用之偿还债务,有的借予别人,乃至有的充任赌资等。详细运用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法特征。
三、主体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但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运用假造钱银的行为都可构本钱罪。
四、片面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在片面方面只能出于成心,即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仍不合法持有与运用,如受别人的遮盖、诈骗误以为是钱银而为之带着或保管的,在出卖产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假造的钱银后不知道而持有或运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成心而不构本钱罪。
但误收后发现为假造的钱银仍持续持有或运用的,仍可构本钱罪而按本罪论处。所谓明知,既包含对假造的钱银的确知,即彻底知道所持有、运用的钱银是假造的,也包含对假造的钱银的可能知,即对持有、运用的钱银尽管不能彻底肯定是假造的,但却知道其有可能是假造的。
至于违法的动机则多种多样,但不能出于私运、假造、出售、购买、运送以及金融工作人员出于购买及以假币交换真币等罪的成心,否则应构成他罪,而不是本罪。别的,明知别人持有的是假造的钱银,而代为保藏,关于别人则是本罪的成心,而关于保藏人,则因为不具有实际上的分配与操控力,因而,其成心的内容则是协助别人窝藏赃物,构成违法的,应以窝藏赃物罪论处。
持有、运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钱银管理制度。持有或许运用假造的钱银的行为损害或现已损害国家钱银流转次序,波折国家钱银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运用假造的钱银,数额较大的行为。
1、持有,是指操控、把握假造的钱银的行为。详细来说,它既可所以行为人把假造的钱银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所以把假造的钱银托付别人保管,处于自己分配的规模之内。不论行为人持有假造的钱银的原因和意图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的确把握、操控了必定数额的假造的钱银,即契合本罪的行为特征。
2、运用,是指将假造的钱银假充真币而予以流转的行为。一般来说,承受钱银的对方并不知该钱银归于假造的钱银,因而这种运用带有诈骗的性质。至于运用的详细方法,能够多种多样。如有的用以购买产品,有的用之偿还债务,有的借予别人,乃至有的充任赌资等。详细运用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法特征。
三、主体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但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运用假造钱银的行为都可构本钱罪。
四、片面要件
持有、运用假币罪在片面方面只能出于成心,即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仍不合法持有与运用,如受别人的遮盖、诈骗误以为是钱银而为之带着或保管的,在出卖产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假造的钱银后不知道而持有或运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成心而不构本钱罪。
但误收后发现为假造的钱银仍持续持有或运用的,仍可构本钱罪而按本罪论处。所谓明知,既包含对假造的钱银的确知,即彻底知道所持有、运用的钱银是假造的,也包含对假造的钱银的可能知,即对持有、运用的钱银尽管不能彻底肯定是假造的,但却知道其有可能是假造的。
至于违法的动机则多种多样,但不能出于私运、假造、出售、购买、运送以及金融工作人员出于购买及以假币交换真币等罪的成心,否则应构成他罪,而不是本罪。别的,明知别人持有的是假造的钱银,而代为保藏,关于别人则是本罪的成心,而关于保藏人,则因为不具有实际上的分配与操控力,因而,其成心的内容则是协助别人窝藏赃物,构成违法的,应以窝藏赃物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