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7:03一、裁定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到裁定委员会秘书处处理立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五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添加一个,应添加一份):
1、 裁定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它安排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挂号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资料。
4、裁定协议;
5、其他依据资料。
本会经审查以为契合立案条件的,则告诉申请人预交裁定费,假如不契合立案条件,应告诉申请人不予立案,并阐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挑选裁定员
裁定庭由三名裁定员或许一名裁定员组成,裁定庭的组成人员由当事人两边在裁定组织聘任的裁定员名册中选定或许托付裁定委员会主任指定。挑选裁定员应掌握三条准则:
1、挑选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的裁定员;
2、防止挑选契合法定逃避条件的裁定员;
3、必须在规矩的时间内选出裁定员。当事人未在裁定规矩规矩的有用期内选定裁定员,裁定组织将视为当事人主动抛弃该项权力,由裁定委员会主任指定裁定员组成裁定庭。
三、裁定开庭前的预备
(一)研讨掌握裁定规矩和相应告诉书。
(二)提出贰言。依据裁定法和裁定规矩的规矩,当事人在进入裁定程序后,对裁定协议效能或许对裁定委员会受理案子有贰言的,应当在初次开庭前提出。裁定案子书面审理的,应当在规矩的争辩期间提出。
(三)提交依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裁定恳求所依据的现实或许辩驳对方裁定讲究所依据的现实有职责供给依据加以证明。
(四)提出争辩或反恳求。
四、开庭和判决
裁定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裁定庭能够依据申请书、争辩状以及其他资料作出判决。
(一)裁定庭进行现实查询;
(二)两边争辩。当事人在裁定过程中有权进行争辩,争辩完结时,首席裁定员或许独任裁定员应当咨询当事人的最终定见;